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积极推进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教装〔2006〕147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保监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发展学生平安保险的通知》(浙保监发〔2008〕66号)中关于“鼓励各地、各单位选择社会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熟悉教育行业的保险中介公司作为风险管理顾问,为学校师生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精神。县教育局决定由勤工俭学科负责协调我县教育系统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本着对保险经纪公司“社会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要求,决定继续选择熟悉教育行业、具有丰富校园风险管理服务经验的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省玉环县营业部(以下简称联合经纪玉环县营业部)作为我县教育系统风险管理顾问,负责全县教育保险的相关工作。
联合经纪玉环县营业部根据《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着源于教育、服务教育的宗旨,切实代表投保人利益,履行经纪人职责,为建立健全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和保险经纪服务。具体负责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方案、条款、费率进行洽谈,为投保人拟定优化科学的保险方案、选择优秀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校安全教育及相关风险管理知识培训,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各类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在伤害事故发生后,参与事故调查、定损和赔偿协商工作,协助学生、学校索赔,无偿为投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为做好新学年校园风险管理服务工作,请相关学校按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时效,各校要把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校园日常的安全检查、教育、应急处理。要专门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工作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校园风险管理协调员,协助做好学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检查、保险、报案以及理赔工作。各校要在9月10日前将校园风险管理领导登记表(见附件1)通过K12报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科yh_zlq1处,乡镇(街道)幼儿园由幼教专干统计备案即可。
二、继续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1.投保范围。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依法取得办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
2.责任范围。学校在教育教学或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中(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冬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因校方责任导致注册学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3.保险费及责任限额。2010学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按在册人数交费,保险费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高等院校学生每生每年人民币8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所学校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4.保费列支。保险费按照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根据玉教勤[2008]4号文件,公办学校继续由县教育局统一购买,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由举办者自行购买。
三、继续做好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
1.投保范围。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普通班)、高等职业院校。
2.责任范围。包括校方责任、学生实习责任、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保险费及责任限额。每生每年保费20元(不再重复购买校方责任保险),每生事故赔偿限额4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每所学校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4.保费列支。保险费按照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公办学校继续由县教育局统一购买,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由举办者自行购买。
四、逐步开展学生平安保险工作
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是专为在校学生、幼儿设计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险种,包括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赔偿,是社保的有效补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推行学平险,可以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近年来也存在工作开展不规范、市场混乱、理赔承诺不兑现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存在商业贿赂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将学生平安保险与其他险种混淆,误导了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导致了学生平安保险投保率降低,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中发〔2007〕7号文件要求“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各校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学平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宣传学平险的知识和作用,提升学校师生和家长对学平险的认知度,鼓励学生至少参加一个保险,扩大投保面提高投保率,以有效规避、转移教育风险。因户口等原因未参加社保也没购买学平险的,可在9月10日前与勤工俭学科联系落实。
我局按照“政府监管、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原则,由勤工俭学科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县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聘请联合经纪玉环县营业部作为我县教育系统的风险管理顾问,协助开展学生平安保险的具体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平安保险市场秩序。目前在民工子弟学校开展学平险投保的试点工作,要求相关学校在组织开展学平险的过程中遵循自愿原则,向家长、学生介绍保险经纪公司的有关知识和优势,鼓励投保人委托风险管理顾问选择优秀的保险公司统一投保,发挥专业团队优势,争取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最大化。同时为严肃纪律,推进依法治校和校园廉政作风建设,严禁学校及教职员工违规代理代办保险业务的行为;严禁收受保险公司的返点、回扣、劳务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学校为学生指定保险公司承保学平险的行为;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禁保险公司擅自进入校园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
五、投保名单报送、保费收取及保单发放。
1.投保学生名册报送。为确保保险从新学年的9月1号0时开始生效,确保保险的连续性,请各校的风险管理协调员务必于9月10日前将《玉环县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册》(见附件2)、《玉环县职业院校实习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册》(见附件3)、《玉环县学生平安保险名册》(见附件4)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K12发送到联合经纪玉环县营业部(勤工俭学科yh_zlq1邮箱),其中各下属幼儿园的名单由乡镇(街道)幼教专干汇总备案后统一发送。投保学生姓名务必与户口簿一致,中途有新生插班转入的要及时与勤工俭学科联系,填报《玉环县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单变更申报表》(见附件5)办理变更手续,以免漏保。
2.保费解缴。自付保费的乡镇(街道)下属幼儿园由乡镇(街道)幼教专干汇总后统一送交,其他自付保费的学校以及学平险的保费由各校风险管理协调员送交(学平险保费要连同联合经纪玉环县营业部的收据一起送交核对),保费可以现金或者银行存单的形式解缴。为方便学校投保,承保公司于9月13日、14日、15日在县教育局813室集中办理投保手续。请各校切勿逾期,以免耽误电子保单生效日期。
3.签单承保。9月15日前投保的,从9月1日0时开始生效。保单由承保公司集中打印后交联合经纪玉环县营业部,各校风险管理协调员、幼教专干领取保险单和发票并复印存档,建立校园风险管理档案,将原件分发至各校及学生。
六、业务咨询科室:勤工俭学科
联 系 人:朱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81717056;81717057
附件1:玉环县学校(幼儿园)校园风险管理领导登记表
附件2:玉环县学校(盖章)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册
附件3:玉环县学校(盖章)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名册
附件4:玉环县学校(盖章)学生平安保险名册
附件5:玉环县学校(盖章)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单变更申报表
(为方便学校工作,各附件表格均可在玉环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浙江省教育保险工作手册》—附件部分下载)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
玉环县 学校(幼儿园)
校园风险管理领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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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身年月 |
专业及学历 |
行政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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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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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协调员 |
玉环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科
附件2:
玉环县 学校(盖章)校(园)
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册
全校投保学生总人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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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级 |
班级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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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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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此表自行设计Excel表格格式)
附件3:
玉环县 学校(盖章)学生
实习责任保险学生名册
全校投保学生总人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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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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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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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此表自行设计Excel表格格式)
附件4:
玉环县 学校(盖章)
学生平安保险名册
全校投保学生总人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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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级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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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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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此表自行设计Excel表格格式)
附件5 :
玉环县 学校(盖章)校
(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名单变更申报表
转入 (人) 转出 (人)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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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转入学生姓名 |
班级 |
转出学生姓名 |
班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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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此表自行设计Excel表格格式)
主题词:学校 风险管理 体系建设 通知
抄 送:台州市教育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纸质印发1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