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现将《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2010〕9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系统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是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那些奋斗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出来,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次评选推荐的条件是: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教育教学研究成绩卓著,在本县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中学高级职称(含小中高)。
3.推荐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小学以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各校要严格掌握评选推荐的条件,不得随意降低或拔高标准,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以保证选拔工作的质量。推荐对象应在校内公示,所有申报材料在9月6日前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师 拔尖人才 选拔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台市委办〔201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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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名额
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面向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台省部属单位),自由职业者,农民,外地受聘在台工作三年以上的各类人员,为台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高技能、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都可以参加评选。本次拔尖人才评选共分六大类进行,分别为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农业、教育、卫生和社科文化,评选名额为100名。
二、选拔条件
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年龄超过55周岁,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也可以列入推荐范围);在近四年内(2006年9月1日起至2010年9月1日止)获得科技成果或业绩突出,在各自领域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并具备下列6大类21项条件之一:
(一)经济管理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管理工作的各类管理人才和在经济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经济类专业技术人才。
1、经营实业,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近三年税收或利税总额位居全省、全市先进行列,或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2、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我市的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企业的管理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或加快社会事业进步有明显贡献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在生产性服务领域,对促进我市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服务机构负责人。
3、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开发高新技术、高科技含量产品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在全市同行业中发挥自主创新龙头引领作用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
4、具有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在投融资、资本运营、财税商贸等经济管理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省内同行所公认的经济类专业人才。
(二)工程技术类人才,主要是指从事科学技术与理论研究、推广、应用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在生产、服务一线掌握精湛技术技艺并能解决操作性难题的技能人才。
5、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获得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省(部)级一、二等奖一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获市科技重大贡献奖或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以上、二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6、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或1篇以上基础科学方面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出版机构出版过1部以上专著、并被公认为具有较高科学和实用价值的。
7、在技术、工程、工艺等设计、研发方面具有发明创造成果或突出管理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新产品、技术开发一等奖,并在应用后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获得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在应用后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前二位发明人;在工程设计、工艺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方面,获得两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一、二等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在管理工程技术研发项目上有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奖项,并在工程设计和技术开发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主要管理者。
8、开发的新产品经国家授权机构鉴定确认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国内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并成为企业主导产品之一,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设计者;在科技服务平台从事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对促进我市某一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骨干。
9、职业技能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家、省一类大赛中获得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技能操作规程、标准、方法等,并被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培养的技能人才或所带徒弟有2人以上曾在国家一类大赛中获得前8名、省一类大赛中获得前3名、省二类大赛中获得第一名。
(三)农业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农业技术方面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推广服务的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和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的农村实用人才。
10、在农业科学技术和学术理论研究方面获得第五、第六条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一、二等奖或二项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11、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高经济社会效益;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创办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形成较大规模,品种优、效益好,居全省领先水平,辐射带动能力突出,成为农业产业带头人的农村实用人才。
(四)教育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从事教学及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
13、在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和突出研究成果,获得第五、六条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14、长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称号等省级及以上表彰,对台州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专家、学者及教学管理者。
(五)卫生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医院、疾控中心、学校等涉医单位从事预防、中医、临床、护理、卫生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15、在涉医学科领域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突出,获得第五、第六条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一等奖一项以上、二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主持市级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为我市某一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16、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很好指导和帮助解决医疗卫生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本市范围内率先开发和引进医疗卫生新技术、新项目,医疗、卫生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省内外同行公认的医疗、卫生专家。
17、长期在医疗、卫生、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在全市卫生系统发挥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全国、全省白求恩式医生或全国、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台州卫生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专家、学者及卫生管理者。
(六)社科文化类,主要是指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体育、司法、民政等社会科学领域为本市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8、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突出,在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科协、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和被同行公认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专家;或者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5篇以上者。
19、在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中业绩突出,注重反映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奖国家级奖项、省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一等奖,在省内外享有一定声誉者。
20、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的队员获三大赛全国冠亚军(集体项目获前三名)或亚洲前三名、世界前八名的教练员(挑选和带训一年以上);在体育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和理论著述,获全国体育荣誉奖章者;在选拔和培训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中成绩显著,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15名以上(其中国家级正式队员1名)的带训教练员。
21、在政法、民政等其他社会工作领域从事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专业人员。
以上所指主要完成人是指排名前3位者(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索引指SCI、EI、ISIP、ISR。
连续三届当选拔尖人才,或获得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人才奖、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并具备以上拔尖人才选拔条件之一的,可参加终身拔尖人才评选。
三、选拔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分四个阶段进行:
1、基层报名阶段。市级拔尖人才的推选,由所在单位采取组织(含单位、学术团体)推荐、专家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本着充分尊重同行专家、群众意见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推荐。推荐对象填写《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属主管部门和在台省部属部门填写《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主要业绩一览表》,单位推荐须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学术团体举荐由市级以上专业学术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个人自荐的直接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属主管部门和在台省部属部门报名。
2、审核推荐阶段。县市区、市直属主管部门和在台省部属部门成立评委会,对基层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按照选拔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收齐整理后于9月15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第三届“杰出人才奖”推荐人选申报拔尖人才的,可不用上报推荐材料,但需上报补充材料)。
3、复核评选阶段。市委组织部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拔尖人才人选,通过进一步核实后,根据初选对象从事的专业、管理类型,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初选对象进行专业评审,按名额产生市级拔尖人才、终身拔尖人才初步人选。
4、批准公布阶段。市级拔尖人才、终身拔尖人才初步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者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委、市政府予以公布、表彰。
四、组织领导
1、精心组织。选拔市级拔尖人才工作是我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充分调动各类优秀人才参与台州经济社会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精心组织好第六批市级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
2、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第六批台州市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集聚人才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选拔工作要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推荐出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批评,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处联系(电话、传真:88510316)。
附:1、《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表》
2、《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主要业绩一览表》
3、上报材料要求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9日
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
推 荐 表
被推荐人姓名
工 作 单 位
推 荐 单 位
所属人才类别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二○一○年八月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由被推荐人填写。被推荐人对填写内容和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推荐表填写内容及所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涉密部分材料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单位密级证明。严禁报送绝密级材料。
三、此表为Word格式,需从台州党建网站(网址为www.tzsdj.gov.cn)或台州网络学习城(网址为www.0576study.gov.cn)下载。填写内容须简明、准确。
四、此表报送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处,报送数量为一式5份(可打印1份后复印,照片连同复印),并以推荐单位为单位附电子稿。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评选结束后,材料不作退还处理。
五、具体要求
1、出生年月:用公历,用半角的“.”分隔年、月,如1958.04。
2、籍贯和出生地:填至县(市、区),如温岭或台州黄岩。
3、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4、起止年月:如2002.09—2004.11。
5、荣誉证书、获奖成果、发明专利按填写顺序附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将刊物名称、目录及发表论著的首页按填写顺序附复印件。所有附件仅需提供1份,附目录,并装订成册。
6、表1—5必填,表6—10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7、所有打印和复印材料均用A4纸。
1、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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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近期11寸彩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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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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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学历 学位 |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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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与 职 务 |
单位类别与性质 |
归口 行业 |
现从事专业(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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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 政 编 码 |
单位电话及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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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住宅 电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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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学历(六项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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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学校(培训机构) |
专 业 |
学 位 |
注: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机关/其他
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国有/集体/股份制/个体/外资/其他
3、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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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从事专业 (职业) |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 |
行政职务 |
4、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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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组织名称 |
所 任 职 务 |
备 注 |
5、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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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发时间 |
6、主要科研项目获奖情况
请按顺序填写获奖人(按原顺序),项目名称,年份类别及等级(如2008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9年××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并分别简述被推荐人所起的作用和主要贡献(限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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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要科研奖项情况 |
7、发明专利情况
请按顺序填写专利申报人(按原顺序),专利名称,申请年份、申请号,批准年份、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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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明专利情况 |
8、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
按以下顺序填写:
论文:作者(按原顺序,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并列),题目,期刊名称,卷(期)(年),起止页码,论文类别,索引情况;
著作:作者(按原顺序),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年份,出版地;
研究技术报告(未公开发表的重要报告):作者(按原顺序),报告题目,完成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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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每样最多选填5篇) |
注:(1)论文类别指国外期刊、国际会议、国内会议、核心期刊、一般期刊等;
(2)索引指SCI、EI、ISIP、ISR。
9、企业经营管理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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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
主营业务所在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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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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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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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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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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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国税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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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地税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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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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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赠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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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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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农村实用技术运用及成果情况
请按顺序填写获奖人顺序,项目名称,年份类别及等级(如2006年××××奖,2007年××××奖等),并分别简述被推荐人所起的作用和主要贡献(限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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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农村实用技术运用及成果情况 |
11、主要突出贡献(限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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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以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被推荐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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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 (含学术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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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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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或市直属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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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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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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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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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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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台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主要业绩一览表
县、市、区或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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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技术职称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主 要 业 绩 |
类别 |
评审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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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要求
1、填写《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表》(可从台州党建网站www.tzsdj.gov.cn和台州网络学习城www.0576study.gov.cn下载)一式5份,以word形式上报;《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主要业绩一览表》一式1份以Excel形式上报,并附电子版和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证明,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处。报送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包括:
(1)有关获奖证书及排列名次复印件;
(2)主要论文、专著的封面、目录和内容第一页复印件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凡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3)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的复印件;
(4)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的规格装订成册。
2、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要做好《台州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表》的形式审查以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的核实工作,材料不齐或《推荐表》填写不规范者将予以退还。
3、所有材料请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