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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开展“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现将浙江省文明办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 竞赛活动的通知》(浙关工委联〔201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该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详情可登录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站www.ebaifen.com.cn    邮箱:mdqsnjy@163.com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网络文明  竞赛活动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2日印发                                                         

  (纸质印发4份)

  浙    江   省   文   明    办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文件

浙    江  省   公   安    厅

  浙   江  省  司   法  厅

  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浙关工委联〔2010〕2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绿网工程”的要求,省文明办、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广电局决定联合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开展“阳光自护——网络文明”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在全省开展“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是遵守网络文明公约、倡导网络文明风尚、培育健康网络文化、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遏制互联网上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的重要举措,是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使用网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主办单位通过搭建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导航工具,打造“十二五”全新信息化教育教学平台,大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区、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网络文明竞赛等活动,实现“绿色上网”进社区、家庭、学校,从而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及20周岁以下的城乡青年。

三、活动时间

  “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从2010年10月开始。

四、竞赛内容

本次“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以青少年学生相关网络文明安全知识和道德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倡导网络文明风尚。

五、参赛方式

(一)答辩竞赛。 “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答辩赛,参赛者通过登陆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站,进入竞赛活动网页面答辩,答辩方式:在线文字答辩、视频演绎答辩和下载答辩题卷进行答辩,说出网络文明心得、网络文明从我做起、网上网下答辩均可参赛。 

(二)小品竞赛。全省11个市,每届各选送三个小品参赛,参加“全省青少年网络文明”总决赛。由11个市关工委牵头组织选送,参赛作品上传至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基地网站或光盘寄至省活动组委会。

六、竞赛奖项

答辩活动:按小学组、中学组、青年组,每批每组各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80名、优秀奖1000名、指导老师奖30个、优秀组织奖15个,分批开奖。获奖者名单在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基地网站上公布,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品。

小品竞赛:全省11个市选送参赛作品,参加“全省青少年网络文明”总决赛,竞赛现场专家与选手进行互动答辩。年度总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由本次竞赛活动主办单位根据各地、各单位活动组织情况,综合评定产生。

七、活动安排

  全省第一届“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从2010年10月开始,到12月结束。答辩竞赛:答辩题将于10月在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站上公布,竞赛通过在线文字答辩、视频演绎答辩和下载答辩题卷进行答辩,答辩竞赛作品上传或邮寄时间从10月10日至12月20日,参赛作品分批在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公布,并参加全省晋级总决赛。小品竞赛:小品竞赛作品报送时间10月10日至12月10日,报送的作品12月参加全省总决赛。

  全省第二届“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到12月结束。答辩竞赛:通过在线文字答辩、视频演绎答辩和下载答辩题卷进行答辩参赛,答辩评选分二批进行(答辩竞赛作品上传或邮寄时间,第一批3月25日至5月30日,第二批9月25日至11月30日),参赛作品分批按时在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公布,并参加全省晋级总决赛。小品竞赛:报送的参赛时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前,报送的作品12月参加全省总决赛。

  各地各社区、学校要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赛,参赛者作品要在截止日期前上传到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站或邮寄到省活动组委会方可参赛。

八、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由省文明办、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司法厅联合主办, 11个市的有关单位联办或协办,省关工委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承办,下设省活动组  委会。此活动不向学校和学生收费,各地各社区、学校要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踊跃参加本次活动,并及时报送。

创新载体,讲求实效。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的道德、法制、安全文明教育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希望企事业单位参与支持青少年学生 “绿网工程”,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形成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强大合力,使“阳光自护——青少年网络文明”竞赛活动,成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抓出成效。

本活动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负责人:陆志莉  联系人:沈曦  陆大安                 

工作电话:0571—86711179  87054158监督电话:87057056

传真: 85065379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基地网站www.ebaifen.com.cn    邮箱:mdqsnjy@163.com

  浙    江   省   文   明    办   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浙    江   省    公   安    厅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浙    江   省    司   法    厅

  

    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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