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继续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心理调适能力》和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第157号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考核工作的实际,决定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考核工作。
一、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党政机关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未参加该课程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心理调适能力:
一、心理健康概述
二、常见心理问题及分析及成因分析
三、塑造健康人格
四、应对挫折策略
五、人际交往策略
六、自我克服不良情绪
七、远离心理障碍
八、心理保健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公共危机管理概述
二、公共危机管理的法治建设
三、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
四、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的体制建设
五、公共危机的社会心理管理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七、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
八、涉外危机管理与国际合作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自学为主,结合专家讲座、网上视频讲座和习题辅导(www.tzks.net)等培训方式,并在11月6、7日组织面授(附件)。
四、考核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用开卷笔试方式。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合格的,根据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和《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管理的通知》(台人培〔2005〕62号)要求,由各单位凭“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统一到县人劳社保局专技科办理成绩登记手续,无此证书的需携带1寸照片1张办证。培训登记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的必要依据。
五、组织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开始于2009年,根据要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应于本年度前参加培训考核。本次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不再组织。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未培训考核人员,及时参加培训考核工作。有关报名表请于10月28日前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六、培训考核收费
培训考核收费每人每门60元(含教材资料费)。
七、联系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县人劳社保局专技科,联系电话:87228133、87221225。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yhmohrss.gov.cn“培训信息”栏。
附件: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报名表
二○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 培训 考核 通知
附件:
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报名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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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 份 证 号 |
单 位 名 称 |
手 机 号 |
培训日期 (11月6、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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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请务必保持字迹清楚,认真填写身份证号。本表也可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