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供〔2010〕18号
关于印发机关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企业:
为充分调动机关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特制订《机关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习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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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
机 关 学 习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适应供销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职工队伍,现制定本机关学习制度如下,请共同遵守执行。
一、学习时间:机关原则上每周一实行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学习时间,作相应调整。
二、学习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法规规章、国际国内时事、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等,重点是学习供销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其他学习方式作补充。
四、学习对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五、学习要求:
1、全体参学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学习,并实行签到制。
2、集中学习一般不得请假(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或出差在外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要请假的人员须事先报主要领导批准。请假者事后要及时补课,保证学习进度同步。办公室要对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通报。
3、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按机关考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4、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做到完整、详实、整洁。
5、各直属企业学习参照本制度执行。社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