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10〕87号
关于开展“清洁之星”亮万家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
为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以“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为主题、“一绿两清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根据省、市、县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将“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工作推向制度化、长效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清洁之星”亮万家评选活动。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清洁之星”亮万家评选活动,树立示范,以点促面,激发广大群众“向善、向好、向美”的积极心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整治身边的“脏乱差”问题,共创优美洁净环境,不断巩固和扩大“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形式
“清洁之星”亮万家活动由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协调,各村负责组织实施。
“清洁之星”亮万家评选活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由镇城管办、驻村领导干部、村居干部、村居老人协会及所在村居的威望人士组成评选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和踏勘的方式,按100户评选出5户的比例确定“清洁之星”家庭,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清洁之星”奖牌悬挂于门上以示表彰,并在村居公示栏上进行公开表彰。
三、“清洁之星”基本标准
主要围绕“洁、齐、绿、美”四字标准开展推荐评选。
一是“洁”:要求门前屋后及房屋周边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地面干净,无积水、油污、垃圾、果壳、纸屑;门窗保持整洁;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并送至垃圾箱倾倒。
二是“齐”:要求门前屋后无乱堆放,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无乱搭乱建、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现象。
三是“绿”:要求户内绿化养护良好,花盆、花埕等摆放整齐,无垃圾;能积极主动做好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花坛、护栏等管护,主动制止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花坛、刻划树干及向绿化带内倾倒杂物和污水等行为。
四是“美”:要求能积极主动做好村居美化工作;做好本宅的房屋维护整修工作,使之能与周边环境融合做到和谐协调。
四、工作要求
“清洁之星”亮万家活动作为“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镇村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它纳入到整个创建活动中来;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要求,扎实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和激励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推动创建活动的有效抓手。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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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清洁家园 和谐乡村” “清洁之星”评比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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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清洁家园 和谐乡村”活动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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