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守合同重信用”农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订单农业发展环境,营造农户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合同帮扶维权“四走进”服务举措,有效地推进了新农村服务建设。根据《关于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浙工商同[2008]3号)和《玉环县“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认定管理办法》(玉工商[2008]75号)文件精神,通过农户自愿申报或专业合作社推荐、镇乡(街道办事处)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经核查,决定认定郑贤良、李祖青、苏万满、黄克夫、舒环峰、钱杰、陈阿英、王必荣、郑大夫、林应立、林礼富等11人为2010年“玉环县‘守合同重信用’农户”,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认定的农户要珍惜荣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再接再励,为我县信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