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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0年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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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

关于参加2010年城镇居民和少年儿

医疗保险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的通

 

各学校(幼儿园)、有关医院: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879)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组织我县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内容

(一)体检对象:

2010930前参加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人员。

(二)体检项目:

1、成年人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心电图,胸透,两大常规(血、尿),B超(肝、胆、双肾),血糖,血脂,肾功能,表面抗原、GPTAFP,眼科常规。

2、少年儿童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肝功能,肾功能,眼科常规。

(三)体检时间:201010月至20116月,违期视作放弃。

二、实施办法

(一)社保中心负责将参加体检人员信息分区片抄告承办体检的医疗机构,并负责体检费用的结报工作。

(二)各学校(幼儿园)确定一名教师负责本校(园)健康体检组织和与承办医疗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在校(园)参保学生(儿童)凭医保卡到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健康体检,具体由学校(幼儿园)与隶属地承办体检的医疗机构确定体检时间。在2010年已自发进行体检的各学校(幼儿园)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本次健康体检。

(三)城镇居民和非在校(园)少年儿童事先与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预约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在约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健康体检的承办医疗机构为: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坎门红十字医院、陈屿中心医院。各医疗机构的分工见附件。

(二)各承办医疗机构体检结束后,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城镇居民、非在校未成年人和各学校(幼儿园),并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同时将体检确认名单表上报县社保中心。

 

 

附件:各医疗机构负责乡镇及联系方式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体检  通知

  抄送:县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0印发


附件:

各医疗机构负责乡镇及联系方

 

体检医疗机构

负责镇乡

联系电话

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

楚门、清港、沙门、干江、龙溪、鸡山、海山

87426425

玉环县中医院

芦蒲、城关

87255300

坎门红十字医院

坎门

87518850

陈屿中心卫生院

陈屿

87302329

89911717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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