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楚政〔2010〕95号
关于开展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
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站所:
楚门镇信息办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的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门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农村△ 信息化△ 建设 通知
——————————————————————————————————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信息办。
——————————————————————————————————
关于开展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的意见
(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信息化进程,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应用,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并具备“五个一”基本条件: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日常服务要贴近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着力为农民提供政策法规、科技咨询、市场价格、生产经营、疫病防治、致富就业、文化生活等各类信息的查询、收集和发布等综合信息服务。真正成为解决当地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
二、建设规范
(一)一处固定场所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因地制宜,根据现有条件,可设在村基层党政组织、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可与村办事大厅、电信代办点、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共用,或由基层政权组织划定场所。服务站应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有统一的标识并配备信息公告栏,实用便民。
(二)一套信息设备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至少配备一台计算机、一部电话,并接入互联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电视机、机顶盒、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触摸屏等信息设备,也可以利用大喇叭、大屏幕显示等方式扩大信息传播。
(三)一名信息员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至少要有一名信息员。信息员可由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农业技术推广员等兼职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设专职信息员。
(四)一套管理制度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制定安全保卫、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定时开放、设备管理、信息审查、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五)一个长效机制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有稳定的资金保证。所需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员收入等方面。
三、服务规范
农村信息服务站要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为村域经济发展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生活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公共服务。积极承担村党支部、村委会日常工作的宣传服务,村务公开、计生、就业和科技下乡等工作,同时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逐步整合资源,成为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统一平台。
2、信息咨询服务。为农民提供政策法规、外出务工、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信息咨询和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提供生产经营相关的科技和市场信息,支持农产品产供销服务,促进农业、农民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3、农业技术服务。为农民提供现代种养技术、生产经营、文化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体验,提高农民自身文化素质和信息技能。
4、文化娱乐服务。充分利用服务站和信息网络技术,播放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节目,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情况,宣传本地自然资源、产业优势、特色产品和历史文化等。
5、各项代理服务。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可以从事电子商务,代理电信话费、电费、电视费、水费收缴和客户发展等有偿服务,使农民不出村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事项。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公开。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方式予以公开,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站,学会利用服务站,提高服务站的使用效率。
2、服务时间。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服务时间为每周不少于20小时,在农忙季节应尽量保证农民需求,错开农耕时段,保证生产学习两不误。
3、服务响应。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保持服务渠道畅通,对服务需求能及时给予积极响应,原则上对于农民提出的问题要在48小时内予以响应,服务态度好,讲求实效。
4、服务禁则。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恪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严禁发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有害信息,不得违法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工作领域新,工作难度大。因此,各村、站所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农村信息化未来发展潜力,结合实际,组织搞好信息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同时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有关行政村是创建服务站的实施主体,镇信息办负责建设总体进度和成效并负责选点和推进工作,各涉农科室单位负责相关信息化内容的具体落实工作,镇电信支局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促进应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需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助推,采用信息员服务、电信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做好信息员、村干部、村民等多个层面在互联网、电脑使用技能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验收与表彰
请各村于8月15日前,将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名单上报镇信息办,完成村级信息服务站的村,应向县镇信息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年底由县镇信息办组织验收,对于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