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10〕79号
关于制订镇主要领导联系计生工作重点村(居)转化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
为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建设工作的要求,实现计生工作整治村向合格村,合格村向示范村转化,促进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镇主要领导联系计生工作重点村制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村(居)及联系领导名单
村别:石角村 西门居 联系领导:杨良强 池建安
村别:河桥村 前排村 联系领导:施明强 王 勇 蔡金香
村别:东门居 谷坦居 联系领导:金华松 陈珊红
村别:西南村 联系领导:李海滨 金哲蒙
二、领导责任及转化措施
对照村级“示范、合格、整治”三类管理的标准、玉人口计生领[2010]3号《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村(居、社区)转化工作的意见)》和县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这一主线开展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认识,增强整治村转化工作的责任感。整治村向合格村、合格村向示范村转化工作关系到我镇计生工作总体水平,关系到我镇计生总体工作是否被“一票否决”。因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整治村转化工作作为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是加强调研,结合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经常下村调研掌握村两委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育龄妇女的计生动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方面,建立和定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双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村(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村级管理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民主监督小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及计生协会组织等相关的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另一方面,建立村(居)两委干部、村级计生服务员包村(居),村党员、村民代表、计生协会会员包户的计生工作责任体系,重点对象访视制度,切实明确职责。
四是加强宣传,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计生法规。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的宣传,要讲明讲透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对家庭、村级建设以及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是组织活动,协调各机构发挥作用。要经常组织召开相关的会议及开展活动,研究讨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扩大计生工作影响面,发挥各层次的积极性,努力实现村级管理村居自治。
三、加强督查及考核制度
建立完善的督查机制,对整理治村(居)要经常性指导、管理、督查,对转化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先评优活动,对能按时转化的予以表彰给予一定的奖励。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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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计划生育 制度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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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口与计生局,杜惠玲副县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