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
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工商综〔2010〕48号)和《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玉工商﹝2010﹞130号)的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县局决定于2010年12月15日-30日,在全县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要认真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和责任区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责任人要加强自学,掌握新版“浙江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系统”的操作应用,提高网络商标侵仅、售假案件的查处技能。
二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平台和大型搜索引擎,根据县局网监办下达的任务和经营行为搜索情况,加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网络搜索巡查频率和力度。
三是要重点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和销售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四是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对网络经济监管中的发现或下达的案件,县局网监办将通过指挥调度系统对案件进行受理、分流、反馈和审批工作,要求各工商所及时接收、处理和反馈,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