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
为进一步加大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县局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为全县专业商品市场和农贸市场,重点为各类专业市场和工业消费品零售市场,特别是大麦屿港台商城、玉环商城、城关服装城。整治的主要商品是服装、皮具、箱包、钟表、鞋类、化妆品等。
二、整治内容
(一)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加工、销售假冒他人知名度较高的著名、驰名商标商品的;(2)故意在他人著名、驰名商品名称前后加缀其他文字,致使消费者将其与他人著名、驰名商标相混淆、造成误认的;(3)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带有商标标识的合格证、吊牌等包装物品的;(4)擅自改变自己注册商标文字、图形和组合,构成与他人注册商标文字图形近似,并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误购的;(5)将自己多个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使该组合文字或图形的整体读音或视觉效果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6)将他人的驰名商标跨类使用在其他商品上,侵犯驰名商标合法权益的。
(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1)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在境外进行注册或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在国内以许可、授权、监制等名义,在其商品和包装上突出使用该境外注册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混淆他人商标、误导消费者的;(2)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利用字号权来混淆他人的商标权、误导消费者的;(3)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店标、招牌、广告等标识使用;(4)擅自将他人具有或同时具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艺术作品、人物形象、卡通人物等制作成实物进行销售的,例如:福娃、KT猫、米老鼠等。(5)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6)其他造成市场混淆、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侵害他人商号权和商誉的其他行为。主要包括(1)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字号的;(2)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抵毁、贬低、恶意中伤同行,损害他人信誉的;(3)对商品来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标注或虚假宣传;(4)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奥运会、世博会、亚(残)运会等标志。
三、整治方式
在这次整顿工作中,各所要针对上述知识产权表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地专业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整治工作要采取面上检查和个案查处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通过发放资料、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力求做到全面整治、全面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这次整治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净化我县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近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此次整治工作由县局市场合同科牵头,经检、商广等相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各工商所具体实施,要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突出整治重点,力求取得实效。要集中一段时间和力量,找准本辖区市场中侵犯知识产权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治。对违法事实清楚、认定依据充分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决不手软。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较轻的或其他类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撤柜退市等处理。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与经营户签订协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将这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努力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监管机制。如建立知名品牌入市准入制,知名品牌公示制,店堂广告规范制,商标品牌数据库,知名品牌保护联络网和经营者信用评价制等,实现标本兼治。
(四)加强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要在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市场经营者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对查办的大要案要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形成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监管网,力争使这次整顿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工商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于明年2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和统计表报县局市场合同科。
附件:玉环县工商局集中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玉环县工商局集中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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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数 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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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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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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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营主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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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专业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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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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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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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数 (已结案) |
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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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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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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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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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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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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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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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查处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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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查处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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