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工商局各科、室、分局、所、队、会,县消保委各理事单位、分会,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活动,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重大决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生态消费”的理念。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 “消费与民生”暨“生态消费,低碳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思想
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为重点,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年主题及“生态消费,低碳生活”理念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深刻理解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倡导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消费模式,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11年3月15日8:30—11:30,活动地点:玉环公园门口(城关中心菜市场东大门对面)。
三、活动内容
1、组织有关单位接受消费者投诉和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画、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现场真假商品辨别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年主题的意义,促使全社会深刻理解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倡导节约能源资源,倡导“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共创和谐主题。
2、现场广播直播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服务。开通现场消费投诉热线,搭建广播直播平台,通过广播电台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邀请法律专家及专业人士进行现场访谈和咨询解答,直接受理和反馈消费者投诉和现场处理情况,拓展消费投诉空间,提供便利公开的消费投诉途径。
3、“生态消费广播一周谈”活动正式启动。邀请县环保局专家到现场接受访谈,广泛宣传“生态消费,低碳生活”有关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生活观、消费观,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安全、绿色、健康和理性的消费行为,培育具有理性、文明、责任消费观念的新消费主体。活动启动后,针对“生态消费,低碳生活”有关知识每周一次访谈进行广播直播,时间持续至9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落实有关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消保委、县科协、县法院、司法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展改革局、建设规划局、旅游局、烟草局、浙江移动玉环分公司、中国联通玉环分公司、邮政局、电信局、农业局、县人民医院等19家单位各派3名人员,自备在现场发放有关消费信息和消费维权等宣传资料,并参加当日的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同时,烟草、农业、药监等单位还要派出识别真假商品的专业人员,对消费者的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和商品鉴定;县医院负责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进行现场义诊。
(二)做好现场直播服务准备工作。1、县委宣传部通知各镇乡做好广播转播工作;2、电信局要在当天的8时前直播热线87224666、87224777办理临时移机到现场,为玉环广播电台现场直播开通2路ADSL线路,有关事宜由电信与广播电台相互协调落实。3、各通信单位利用行业和技术优势,用短信的方式开展以“消费与民生”为年主题的公益宣传短信服务(短信拟内容:201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要求;3月15日上午8:30—11:30县消保委在玉环公园门口举行3.15活动,欢迎到现场或来电咨询投诉,热线电话87224666。信息来源为玉环县消保委)。4、电力部门做好当天上午整个活动的电力供应保障。5、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好当天上午玉环公园门前交通秩序,确保车辆道路畅通。6、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的相关报道;7、请建设规划局做好当天活动场地的衔接落实工作。
(三)落实现场咨询和调解服务工作。县消保委各主任单位确定活动期间负责解答消费者咨询投诉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并确保活动期间开机,以便及时直播联线解答。县局经检大队、城关工商所各派4名干部在当天上午8点10分前到达玉环公园门口3·15活动现场,参加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其他各所安排落实好人员和车辆在原单位待命。
具体有关事宜,请与县消保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静波 电话87230237,手机13706863131;曾林珠 电话87230240,手机13706863098;广播电台联系人:赵红燕 手机13600577575。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玉环县科学技术协会
玉环县环境保护局 玉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