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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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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文件

玉公节能〔2011〕2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县级公共机构各单位:

  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指导全县公共机构“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工作,现将《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

  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全社会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依法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内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主要工作回顾

  自《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公共机构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扎实开展节能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县经贸局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县科技局等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部门相继成立了以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节能领导机构。科、教、文、卫各系统根据自身特点,成立本系统内的节能领导机构。全县上下基本形成了一个统一管理、相互协调、监管有力的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体系。

  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为落实好节能工作,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县公共机构重点领域节能、日常用能管理、能耗统计机制及节能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完善节能考核标准。公共机构各单位相继制定本单位《节能降耗注意事项》,对空调温度设定、办公设施的管理维护都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3、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逐步推进。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县公共机构能耗月统计制度,开展数据审计与分析。先后通报了全县公共机构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用电情况、2010年7-8月节能降耗与上年同期对比和2010年9-12月平均月可用电分析等。全县公共机构基本都实现了“一户一表”,能耗统计工作覆盖到乡镇(街道)。全县上下初步建立了科学、完整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

  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广泛开展。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以普及节能知识、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应用为重点,采用广告牌、标语、分发宣传手册、开辟网站专栏、发布节能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资源节约的宣传工作。同时首期购置推广120辆印有“节能降耗”等字样的绿色公务自行车,扩大节能降耗影响,确保工作深入人心。部分公共机构还专门在周末制发信息,提醒干部职工关闭电器设备,以杜绝待机耗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机构尚不健全,节能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截至“十一五”末,我县尚未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常设机构,缺少人员编制,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过度集中在节电方面,节水、节油、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等方面的制度不够健全。节能监管强度不够,考核标准需要更加细化、科学化,考评制度有待加强。

  二是节能宣教尚需深入,统计分析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节能工作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尚未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个别单位还存在用能计量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能耗统计手段落后,人员不够固定,数据质量亟待提高,统计分析有待加强。

  三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县尚未针对公共机构设立专项节能资金,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公共机构节能能力建设滞后,节能改造推进比较缓慢。

  (三)面临的形势

  对“十一五”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回顾分析表明,我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与节能潜力缩小形成的剪刀差日益加大,节能压力越来越大;全县公共机构之间的节能状况呈现不均衡态势;建设节约型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机构节能任务长期而艰巨。全县公共机构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转变能源消费模式,挖掘节能潜力,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大力推进和开展节能改造,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引导公共机构自觉节能;坚持宣传与教育并重,培育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

  (三)节能目标

  1、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的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广泛推行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和上报制度,试行能源消耗动态监测制度,依法对高能耗部门和单位进行用能指导和监管;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搭建节能业务交流平台;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抓住关键用能领域,推行低成本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设施、设备能效;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办法,打造一批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工程和示范工程。

  2、节能指标。十二五”期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到2015年确保实现节电17%,力争实现节电17.5%;用水、公务用车用油、办公用品消耗等实现相应幅度的降低;全面完成高能耗设备的更换和节能改造。

  三、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领域

  (一)日常用电

  加大节能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重点抓好空调、照明、电开水器、冷库、信息机房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场所用电管理,实行电梯系统智能化错时控制;减少公共场所照明和装饰系统开启的数量和时间。加强办公室日常用电管理,开展“绿色照明”行动,提倡自然采光,少开、不开室内照明设备;按规定使用办公室空调,未达到开启条件时,不得使用空调;对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在下班或长期不用时要统一切断电源,实施办公设备零待机能耗工程。

  (二)公共机构建筑用能系统

  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严格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开展公共机构建筑能耗实时动态监测试点。

  (三)附属设施

  数据中心、食堂是公共机构附属设施节能的重点。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PS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

  (四)公务用车

  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公务用车保障模式。加强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把住采购关。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

  (五)办公用品

  深入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鼓励采用国产自主产权、技术先进的节能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主管单位要加强与经贸、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协调,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科、教、文、卫等系统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县级各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确保经费到位,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节能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加快配套制度的制定。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导向,依法节能。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和惩罚机制,调动公共机构和个人节能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能源消耗特点,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标准。制定并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和评价标准。

  (三)加强能耗统计与检测,夯实工作基础。

  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改进数据采集、报送、分析手段,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审核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可靠。强化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统计人员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广泛宣传培训,推进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媒介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节能的工作氛围。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典型单位做法和经验。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周)活动,将节能宣传月(周)活动与常态宣传结合起来,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强化节能管理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分管领导、节能联络员、节能监管队伍等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养。

  (五)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规模,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公共机构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投资和资金补助支持。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激励措施,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活力。

  (六)严格绩效考核,加强执法监督。

  全县公共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丰富考核内容,深化考核项目,细化考核细则,严格考核标准,加大依法奖惩力度,每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年度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节能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没有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复查,并对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行政问责,真正做到以绩效考核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有法可依、程序合法,切实将依法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把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真正推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附件: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数据表   


  附件:

玉环县公共机构“十二五”节电规划数据表


项目

  单位

核定用电基数

2011年用电限额

(下降3.5%)

2012年用电限额

(下降7%)

2013年用电限额

(下降10.5%)

2014年用电限额

(下降14%)

2015年用电限额

(下降17.5%)

县机关事务局

(含16个单位)

1011940

976522

941104

905686

870268

834851

县人武部

223577

215752

207927

200102

192277

184451

县法院

563506

543784

524061

504338

484616

464893

县检察院

671365

647867

624369

600872

577374

553876

县信访局

30725

29650

28574

27499

26424

25348

县总工会

59932

57834

55736

53639

51541

49444

县委党校

71566

69061

66557

64052

61547

59042

县发改局

(县粮食局)

90273

87114

83954

80795

77635

74476

县经贸局

86914

83872

80830

77788

74746

71704

县教育局

307419

296659

285900

275140

264380

253621

县科技局

136407

131632

126858

122084

117310

112535

县公安局

514927

496904

478882

460860

442837

424815

县民政局

108912

105101

101289

97477

93665

89853

县司法局

64391

62137

59884

57630

55376

53123

县财政局

(含县地税局、县人口和

计生局、县旅游局)

1175832

1134678

1093524

1052369

1011215

970061

县人劳社保局

125022

120646

116271

111895

107519

103143

县建设规划局

347872

335697

323521

311346

299170

286994

县交通局

188052

181470

174888

168306

161725

155143

县水利局

99826

96332

92838

89344

85850

82356

县农业局

111304

107409

103513

99617

95722

91826

县文广新局

48717

47012

45307

43602

41897

40192

县卫生局

225395

217506

209617

201728

193839

185951

县审计局

150102

144849

139595

134342

129088

123834

县海洋与渔业局

122518

118229

113941

109653

105365

101077

县环保局

108910

105098

101287

97475

93663

89851

县城管执法局

66767

64430

62093

59757

57420

55083

县体育局

18478

17831

17185

16538

15891

15244

县林特局

20394

19680

18966

18252

17539

16825

县为民中心

884232

853284

822336

791388

760440

729491

县安监局

县人防办

55894

53937

51981

50025

48068

46112

县外经贸局

27807

26834

25861

24887

23914

22941

玉环港航分局

27388

26429

25471

24512

23554

22595

县广播电视台

479275

462500

445726

428951

412177

395402

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3166

3055

2945

2834

2723

26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308750

297944

287138

276331

265525

254719

县供销社

12036

11615

11193

10772

10351

9930

大麦屿港区办

49365

47638

45910

44182

42454

40726

县国土局

156331

150859

145388

139916

134445

128973

县国税局

678959

655196

631432

607669

583905

560142

县工商局

267134

257785

248435

239085

229736

220386

县质监局

338044

326212

314380

302549

290717

278886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2597

21806

21015

20224

19433

18642

县供电局

1870987

1805502

1740018

1674533

1609049

1543564

县电信局

163805

158071

152338

146605

140872

135139

玉环海事处

78268

75528

72789

70050

67310

64571

县气象局

76532

73853

71175

68496

65818

63139

县科协

21375

20627

19879

19131

18383

17634

县残联

448618

432916

417215

401513

385811

370110

玉城街道

252514

243676

234838

226000

217162

208324

坎门街道

251144

242354

233564

224774

215984

207194

大麦屿街道

139622

134735

129849

124962

120075

115188

楚门镇

139061

134194

129327

124460

119592

114725

清港镇

219468

211787

204105

196424

188742

181061

芦浦镇

113183

109222

105260

101299

97337

93376

干江镇

96522

93144

89766

86387

83009

79631

沙门镇

123500

119178

114855

110533

106210

101888

龙溪乡

129272

124747

120223

115698

111174

106649

鸡山乡

47500

45838

44175

42513

40850

39188

海山乡

109250

105426

101603

97779

93955

90131


  主题词:公共机构Δ  节能  规划  通知

  抄送:浙江省省级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能

  源监察总队,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省

  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办公室;台州市市级公共

  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市能源监察中心,台

  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

  局节能处。

  玉环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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