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人民政府:
现将《玉环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呈上,请审阅。
二○一○年三月一日
玉环县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全局同志以及全体安监战线同仁们的共同努力下,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载体,以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一、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情况
1—12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305起,同比下降14.33%;死亡71人(占考核指标71人的100%),同比上升2.90%;受伤250人,同比下降15.82%;直接经济损失570.9万元,同比上升21.30%。四项指标呈“两升两降”态势。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8起,同比下降20%;死亡10人(占考核指标7人的142.86%),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69万元,同比持平。
道路交通事故235起,同比下降11.99%;死亡47人(占考核指标47人的100%),同比下降2.08%;受伤249人,同比下降15.59%;直接经济损失43.945万元,同比下降29.24%。
火灾事故57起,同比下降8.07%;死亡1人(占考核指标1人的100%),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62.95万元, 同比下降2.25%。
渔业船舶事故5起,同比下降70.59%,死亡13人(占考核指标16人的81.25%),同比上升225%;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同比上升68.52%。
上半年全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3起,死亡14人。其中,工矿企业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8人。
二、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1月15日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对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3月10日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今年工作进行安排。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多次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权委托等工作进行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一)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年”活动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对以“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研究制定《玉环县“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4月14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年暨隐患排查治理动员会,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印发玉环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别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行部署安排。7月10日又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对“三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注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机构,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年”工作机构,明确一名联络人,专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到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三是强化督查。建立“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督查制度。今年7月20日、12月21日,县安委办与县监察局、总工会、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成立督查组,两次对全县各乡镇(街道)以及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部门单位,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掌握活动进展,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根据各区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的不同,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内容进行了深化、细化,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在考核中的比重,改变了以往单纯以事故情况来评判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方法,使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更加科学、合理,激发了各乡镇(街道)、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初,县政府与11个乡镇、29个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各乡镇(街道)、部门也层层落实,与辖区企业和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7919份。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由安委办牵头,以电话督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还抽调工会、监察局、交通等部门人员分两组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到位。四是严格黄红牌警示制。针对今年我县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对城关、坎门等8个乡镇(街道)和建设规划、城管、海洋渔业、质监等4个部门发出了红牌警告,并对楚门、陈屿2个乡镇(街道)和农业、经贸、公安以及玉环经济开发区等4个部门单位发出了黄牌警示,要求认真研究对策,落实整改,遏制本辖区、行业事故多发势头,警示效果明显。
(三)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今年,根据“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制定了《玉环县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明确治理对象,各乡镇部门分工等,召开动员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县17个行业、领域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截至12月底,全县共排查治理隐患单位5622家,排查一般隐患8078项,已整改8078项,整改率达100%;排查治理重大隐患32项,已整改销号32项,整改率达100%;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260处;落实治理资金3150万元。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两结合”,一是与重大隐患整改相结合。重点对年初确定的玉环县威绿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等30家(处)省市县三级重大隐患进行治理,下发文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负责整改单位,并全部实行挂牌整改。县政府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同时加强实地检查,强化实地监督,30家(处)重大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资金1150万元,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了重点行业领域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年初,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船舶修造、企业用电、起重吊装、危险化学品、海洋与渔业安全六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我县木业(家具)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集中开展木业(家具)企业消防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同时,还相继开展了矿山、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成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制定完善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建立整治领导机构,做到“人员、经费、时间、责任”四落实,成效明显。
(四)突出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
矿山安全监管方面:坚持矿山企业一月一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强化矿山日常检查,杜绝矿山企业违规操作现象;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隐患整治情况回头看,消除矿山事故隐患;同时,严把矿山许可审核关,从源头上杜绝矿山事故发生。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召开危化企业和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动员会与业务培训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二是结合“警钟”系列行动,对辖区所有危化品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推进危化企业达标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对3家实施标化的企业进行业务辅导,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企业参观、取经等方法,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自觉增加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四是进一步做好危化品许可审核换证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禁放烟花爆竹和丧葬礼俗改革活动,2008年底,通过反复调研,征求多方意见,科学合理确定2009年烟花爆竹零售点213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烟花爆竹许可销售、交纳保证金、签订承诺书、售后回收等工作制度,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全过程安全无事故。2009年初,做好春节烟花爆竹许可证和销售户未销售完烟花爆竹的回收工作;年终,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筛选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点152家,实行集中办证、送证下乡;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节日集中检查,会同公安、工商和乡镇政府,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2009年,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点49个,缴获烟花爆竹2679箱,“打非”成绩突出,双禁工作成效十分明显。
(五)加大安全检查和安全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及国庆重大节假日,县政府都发文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各乡镇、有关部门根据县里的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县领导在乡镇、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分工带队对整改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节日安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为契机,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的同时,针对隐患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局今年开展“警钟”系列执法行动,对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以及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共开展执法行动156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行政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910元。县公安局: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酒后禁驶集中统一行动和重点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共开展执法行动300余次,出动警力6万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动248848例,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187份,行政罚款4040万余元,治安拘留303人。县交通局: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项检查、非公路标牌专项整治、工程运输车辆污染公路整治。开展执法行动350次,出动执法人员3367人次,立案104件,行政罚款5.36万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春季、冬汛渔船等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渔船违章作业、违规改建、违章超载,渔船修造企业和“滩涂船厂”的违规造船、非法建造等行为及“三无”船只从事渔业生产、三证不齐渔船进行集中整治。共开展执法行动197次,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检查渔船618艘次,查获违规渔船149艘,行政罚款12.18万元。县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整治行动,对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和无证使用的行为,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1279台,发出指令书267份,立案查处企业31起,行政罚款17.6万元。县交通、海事、港航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对车辆超限超载、水上运输船舶严重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共开展执法行动338次,出动执法人员1570余人次,立案97起,行政罚款42.78万元。其他部门也主动开展本行业的安全执法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事故查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一律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493号令和市政府92号令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严格的停产整顿措施、严格的全员重新培训制度、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并规范停产停业整顿后的复查验收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今年,我局共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案件17起,作出行政处罚15起,罚款143.6万元。四是实施行政执法委托。针对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不足的实际,将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下放给9个陆上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8月24日,专门举行执法委托签字仪式,分管县长做动员讲话。9月,又举办基层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基层执法人员和法制科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业务技能等培训,进一步延伸安全生产执法触角。委托工作开展以来,乡镇(街道)独立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5起。
(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11个乡镇(街道)推广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做到乡镇干部“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确保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纵向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管理网络,横向明确安监、交通、海洋渔业等部门监管职责,通过定岗定责,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全方位管理。三是落实“五个一”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安监中队完善“五个一”安全基础管理,制作完善“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对全县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全县高危行业企业的分布做到一目了然。四是继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在危化企业、机械等行业推广安全标准化活动,通过组织企业“走出去”取经和邀请专家“走进来”授课的方法,提高企业参与标化的主动性,探索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五是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落实资金完善重特大事故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和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年初,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宣传培训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宣传教育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序推进。县政府分别划拨20万、70万作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宣传方面:每个节假日都在各街道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提示标语;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上刊登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并对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进行跟踪报道,对安全生产各类会议、重要部署进行重点报道,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安全动态进行及时报道,做到“电视有像、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网络有位”。今年还以“安全生产月”和安监系统“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将近年来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汇编印制成图片,在全县重点工业园区、外来人员聚居地等地方巡展;编印22000份《公民安全常识读本》,定制印有“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1000顶安全广告伞和5000只安全环保袋分发至各机关、企业、村居、学校等;举办 “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全县10个乡镇(街道)和8个部门参赛;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供电等部门在供电局大楼成功举办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邀请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领导等人员参加观摩;并通过开展咨询日活动、知识竞赛等方式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培训方面:在前几年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培训。目前已组织乡镇安全监察人员和法制员培训1期,培训人员54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4期,培训人员1085人;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308人;电工培训班和取证电工复审考核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46人;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2期,培训人员296人。其他部门组织渔船安全员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438人;渔业安全生产培训13期,培训外来渔民1364名;并对300余网吧管理人员、478名三个专业(变电、线路、农电)从业人员、996名加油站操作人员、669名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了安全培训。
(八)周密部署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安保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为切实做好大庆活动期间维稳工作,我们认真研究,将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部署安排。9月7日,以县安委会名义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领导,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事故发生。9月8日,又以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于9月14日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动员安排国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国庆期间少出事故,不出大事故。国庆前夕,县领导还亲自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对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准备情况进行督查,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事故可控性差。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受我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条件差,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安全事故仍然频发,且往往无规律可循。尤其今年,我县发生了自2004年以来的首起较大事故,而且连续发生了3起,事故防不胜防。二是全民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遵守还不严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作为生产一线的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倾向,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松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得到很好地落实。三是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还不够到位。安全工作重在预防,但是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没有在“预防”上下足功夫,往往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还是没有落实到位。四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但是我县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乡镇安监队员频繁调动,混岗、脱岗现象时有发生,安监、交警、城建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监人员配备不足,精力难到位,安全监管存在“盲区”。特别是城建监察大队从建设规划局划出后,建筑领域的监管力量明显减弱,事故多发。
2010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88号文件精神”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通过完善许可审批、监察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基层基础管理和系统内部管理工作措施,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考核控制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0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监督引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改变政府“保姆式”的监管现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员工;督促、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避免“三违”作业行为。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增强企业安全投入的自觉性,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加快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督促危化企业加快自动化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改造,增强危化企业生产的安全可靠性。
4、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教训。加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使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素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和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的规定,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查的隐患要落实治理资金,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建立排查治理及建档监控的长效治理机制,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6、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督促、帮助企业编制企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要求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及剧毒品使用单位全部实行规范的“二牌一箱”制度。
在监管过程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各社会团体的管理平台作用,通过成立行业协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研究部署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通报安全事故,整改本行业安全隐患,开展安全宣传培训,齐心协力抓安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责任考核,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细化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使考核方法更加科学化。认真总结近几年责任制落实的经验,针对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难点以及突出问题,及时调整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将基层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以及监管责任的落实作为考核的重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2、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走过场、流于形式,使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真抓实干。
3、深化安全生产警示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玉环县安全生产黄红牌警示制度》,强化黄红牌警示。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浙委[2009]88号文件规定,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
4、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防止出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防止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5、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责任,夯实基础。加强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浙委[2009]88号文件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加强乡镇(街道)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细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内容,使基层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更有针对性。
6、充分发挥安委办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安委办协调、指导、沟通的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充分发挥安委办联络员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建立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化完善三项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台阶
1、深化完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一是规范行政许可条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把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本质安全到位。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精简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推广网上申报,强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树立安监系统“窗口”形象。三是实行政务公开,提高许可透明度。对行政许可的办事流程、受理、审批等实行信息公开,并限期办结,增强行政许可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建立行政许可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内部运行机制,实行重大许可审批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在许可审批过程中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五是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新、改、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许可把关。同时,加强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2、深化完善监察执法工作机制。一是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经济”的执法理念,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到热情服务。2010年执法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对企业是否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的监察执法力度。二是制订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年,将针对我县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科学合理有重点安排安全监管对象,分层次进行监管,以2009年为基数,产值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由安监局重点监管,3000万以下的由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强岗位练兵,提高监察执法水平。继续通过执法培训、案卷评查、执法比武等活动,强化执法人员的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逐步推广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继续推进基层执法权委托工作。巩固安全生产执法权委托工作成果,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明确执法质量和数量,推动基层执法工作的开展。五是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执法的行为,防止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行为,确保执法安全。与此同时,要建立行政许可过错和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增强安监系统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3、深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并针对我县安全生产实际,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船舶修造、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010年县级继续在道路交通、消防及工矿商贸企业中公布约30家(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切实抓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查的隐患严格实行整治、验收、销号,完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台帐档案管理制度。
四、强化三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以及事故案例等小册子,有针对性地分送给相关企业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切实增强企业的安全法制意识,丰富安全知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整合各部门的宣传资源,面向基层、民众以及外来务工者,通过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积极推广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负责人等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力争从2010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的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2、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推广全员安全责任制,扩大安全监管的覆盖面;继续深化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整治C类,淘汰D类的总要求,全面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力争改造进位率达20%,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的责任;继续在危化、矿山、机械、船舶修造等行业推广安全标准化工作,通过树立一批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样板企业,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推进科技兴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水平。
3、强化内部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依法履职到位,实现“两个”安全。以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机构和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系统队伍的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再认识、再动员、再教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监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机关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队伍的健康安全。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把防范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漏洞的薄弱点、产生问题的关键点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消除滋生腐败的空间和条件,重点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事故调查、行政执法、培训发证等环节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