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坎门街办〔2011〕15号
坎 门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坎门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有关科室:
现将《坎门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坎门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1—
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调动城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坎门清洁家园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严格管理,讲究效率,提升质量的原则,结合坎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办法
按照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科学合理的要求,实行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工作标准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经考核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城管财务作为当月扣罚的依据。考核具体工作由效能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人员由效能监察室、党政办、组织办、城管处等科室有关人员组成。
1、月绩效考核奖金400元作为当月考核奖金,考核扣分每分为20元,扣完为止。
2、辖区一级道路划分成8个区块,即8组,考核以组为单位进行,每月每组的总扣分作为全组的总扣分,全组人员平均分摊。
3、考核每星期两次以上,每次每组至少检查三条路段(少于三条路段的全部检查)。
4、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路段管理人员(包括市容环卫科28人和市政规划科3人),综合办人员不列入考核,副队长按分管组员的平均值进行扣分。副队长扣分平均值超过5分的,队长按副队长的平均值进行扣分。平均值5(含5分)分以下的,队长不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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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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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标 准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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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明显跨店面经营 |
每发现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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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流动摊点 |
每条路段发现1处不扣,第2处开始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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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乱堆放占道 |
发现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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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乱设落地灯箱广告 |
灯箱广告超出屋檐的每发现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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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破损陈旧有碍观瞻广告或横幅 |
发现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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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占用绿地或损坏花草树木 |
发现违章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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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挖掘道路损坏道路附属设施 |
发现违章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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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乱倒垃圾或垃圾无及时清理 |
发现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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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环卫设施损坏 |
发现损毁破坏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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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无环卫工人不按时到岗 |
发现不按时到岗已处理或已通知社区的不扣分,无处理或无通知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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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受到媒体曝光或批评 |
发生1起扣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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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无妥善处理举报投诉 |
接到举报或投诉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扣3分。 |
注:工作人员早退、迟到或不在岗等违纪行为经查实,按效能规定处理,扣罚金额计入个人绩效奖金。
—3—
三、路段管理责任人员
路 段 管 理 安 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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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管理人员 |
管理路段 |
备 注 |
分管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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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市容环卫科 4人 |
1、纬一路 2、交通路 3、建工路 4、建洲路 5、海城路 |
市政规划科 副队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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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市政规划科 3人 |
1、海城公园 2、兴潭东路 |
兼市政规划科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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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市容环卫科 4人 |
1、振兴路 2、小商品马路市场 3、联升路 4、电厂巷 5、东风路 |
东风路口——街心公园 |
综合办 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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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市容环卫科 4人 |
1、解放路 2、二条岭 3、昌贸西路 4、中市街 5、新大街 6、后沙街 |
街心公园(含)——海港路口 联大口——新大街口 民主口——信用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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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市容环卫科 4人 |
1、开源路 2、海港路 3、解放路延伸 4、海港西路 5、东港隧道 |
海港西路——新大街路口 东港隧道——新大街路口 海港路口——海港大坝 |
市场办 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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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市容环卫科 4人 |
1、开源路 2、海港路 3、新大街延伸 4、海堤路 5、海港东路 6、赵三王隧道 |
海港东路——新大街口 加油站——新大街口 海港路口——海港大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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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市容环卫科 4人 |
1、振兴路 2、兴潭西路 3、红旗路 |
海都口——东风路口 |
市容环卫科 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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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
市容环卫科 3人 |
榴岛大道 |
该组其中2人兼管违章处理、环卫考核 |
说明:
各组所管路段的广告、占道等审批,由各组组长负责组织现场勘察,签属意见后交市容环卫科副队长审批,违章处理办案由第八组人员负责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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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分工负责制
根据城管职能,设立综合办公室、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卫科、市政规划科,为突出路段市容环卫管理职责,工作人员除负责科室职能,还兼管路段管理职责。城管设队长1名,副队长4名,其中分管市政规划科副队长除负责市政规划科工作外还负责路段第1、2组的市容环卫工作,分管综合办副队长除负责综合办公室外,还要负责路段第3、4组的市容环卫工作,分管市场办副队长除负责市场办公室外,还要负责路段第5、6组的市容环卫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科副队长除负责市容环卫审批和整治外,还要负责路段第7、8组的市容环卫工作。
(二)轮流制
副队长岗位实行轮流,每位副队长根据上述分工各自负责一块工作,负责期限为1年,期满后按序(市容环卫科→市政规划科→市场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市容环卫科)轮流。
(三)聘任制
由副队长聘任组长,组长聘任组员,在聘任过程中,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和组织安置相结合办法;聘任期限为1年,期满后重新聘任。每位副队长负责聘任2组并联系路段工作职责,扣分跟路段人员挂钩。
(四)奖罚办法
1、取消原城管处正副分队长,新设立组长,组长每月职务补贴100元,副队长每月职务补贴200元,组长享受年终奖金是队员的110%,抽调人员不参与政策的享受补偿和扣罚,按原规定执行。
2、路段8个管理组每月实行联评制,评选出3名先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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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奖励,小组月第一名的每人奖300元,第二名的每人奖200元,第三名的每人奖100元,评选办法以考核扣分少为优胜,按高低得分顺序取前三名;第三名先进以扣分少于40%考核奖金,第二名先进以扣分少于30%考核奖金,第一名先进以扣分少于20%考核奖金为评选条件进行联评,8小组考核均超过40%扣分的取消当月先进评比。
3、被省、市、县检查通报批评或曝光,通报批评或曝光一次扣路段管理人员每人200元。如同一路段出现连续2次通报批评或曝光,除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外,再扣除管理人员年终奖5%,副队长年终奖扣3%;累计3次出现通报批评或曝光的,扣管理人员年终奖10%,副队长扣5%,队长扣3%。
4、考核评比后,连续2个月末位或累计3个月末位的该组相互打分,最后一名人员予以辞退。
五、本办法实施后,原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废止,菜市场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试行。本办法试行三个月后,若存在问题的予以调整后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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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人事管理 考核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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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印发 |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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