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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坎门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坎门街办〔2011〕15号

  

坎 门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坎门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有关科室:

  现将《坎门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坎门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1—

城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调动城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坎门清洁家园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严格管理,讲究效率,提升质量的原则,结合坎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办法

  按照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科学合理的要求,实行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工作标准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经考核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城管财务作为当月扣罚的依据。考核具体工作由效能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人员由效能监察室、党政办、组织办、城管处等科室有关人员组成。

  1、月绩效考核奖金400元作为当月考核奖金,考核扣分每分为20元,扣完为止。

  2、辖区一级道路划分成8个区块,即8组,考核以组为单位进行,每月每组的总扣分作为全组的总扣分,全组人员平均分摊。

  3、考核每星期两次以上,每次每组至少检查三条路段(少于三条路段的全部检查)。

  4、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路段管理人员(包括市容环卫科28人和市政规划科3人),综合办人员不列入考核,副队长按分管组员的平均值进行扣分。副队长扣分平均值超过5分的,队长按副队长的平均值进行扣分。平均值5(含5分)分以下的,队长不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

—2—

  二、考核标准

序号

工  作  标  准

扣分标准

1

  无明显跨店面经营

  每发现1处扣1分

2

  无流动摊点

  每条路段发现1处不扣,第2处开始每处扣1分。

3

  无乱堆放占道

  发现1处扣1分

4

  无乱设落地灯箱广告

  灯箱广告超出屋檐的每发现1处扣1分

5

  无破损陈旧有碍观瞻广告或横幅

  发现1处扣1分

6

  无占用绿地或损坏花草树木

  发现违章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每处扣1分

7

  无挖掘道路损坏道路附属设施

  发现违章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每处扣1分。

8

  无乱倒垃圾或垃圾无及时清理

  发现1处扣1分

9

  无环卫设施损坏

  发现损毁破坏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每处扣1分。

10

  无环卫工人不按时到岗

  发现不按时到岗已处理或已通知社区的不扣分,无处理或无通知的扣1分。

11

  无受到媒体曝光或批评

  发生1起扣200元

12

  无妥善处理举报投诉

  接到举报或投诉已处理的不扣分,无处理的扣3分。

  注:工作人员早退、迟到或不在岗等违纪行为经查实,按效能规定处理,扣罚金额计入个人绩效奖金。

—3—

  三、路段管理责任人员

路 段 管 理 安 排 表

序 号

管理人员

管理路段

备  注

分管队长

第一组

市容环卫科

4人

  1、纬一路

  2、交通路

  3、建工路

  4、建洲路

  5、海城路

市政规划科

副队长

第二组

市政规划科

3人

  1、海城公园

  2、兴潭东路

  兼市政规划科职能

第三组

市容环卫科

4人

  1、振兴路

  2、小商品马路市场

  3、联升路

  4、电厂巷

  5、东风路

  东风路口——街心公园

综合办

副队长

第四组

市容环卫科

4人

  1、解放路

  2、二条岭

  3、昌贸西路

  4、中市街

  5、新大街

  6、后沙街

  街心公园(含)——海港路口

  联大口——新大街口

  民主口——信用社

第五组

市容环卫科

4人

  1、开源路

  2、海港路

  3、解放路延伸

  4、海港西路

  5、东港隧道

  海港西路——新大街路口

  东港隧道——新大街路口

  海港路口——海港大坝

市场办

副队长

第六组

市容环卫科

4人

  1、开源路

  2、海港路

  3、新大街延伸

  4、海堤路

  5、海港东路

  6、赵三王隧道

  海港东路——新大街口

  加油站——新大街口

  海港路口——海港大坝

第七组

市容环卫科

4人

  1、振兴路

  2、兴潭西路

  3、红旗路

  海都口——东风路口

市容环卫科

副队长

第八组

市容环卫科

3人

  榴岛大道

  该组其中2人兼管违章处理、环卫考核

  说明:

   各组所管路段的广告、占道等审批,由各组组长负责组织现场勘察,签属意见后交市容环卫科副队长审批,违章处理办案由第八组人员负责做笔录。

—4—

四、保障措施

     (一)分工负责制

根据城管职能,设立综合办公室、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卫科、市政规划科,为突出路段市容环卫管理职责,工作人员除负责科室职能,还兼管路段管理职责。城管设队长1名,副队长4名,其中分管市政规划科副队长除负责市政规划科工作外还负责路段第1、2组的市容环卫工作,分管综合办副队长除负责综合办公室外,还要负责路段第3、4组的市容环卫工作,分管市场办副队长除负责市场办公室外,还要负责路段第5、6组的市容环卫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科副队长除负责市容环卫审批和整治外,还要负责路段第7、8组的市容环卫工作。

(二)轮流制

副队长岗位实行轮流,每位副队长根据上述分工各自负责一块工作,负责期限为1年,期满后按序(市容环卫科→市政规划科→市场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市容环卫科)轮流。

(三)聘任制

由副队长聘任组长,组长聘任组员,在聘任过程中,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和组织安置相结合办法;聘任期限为1年,期满后重新聘任。每位副队长负责聘任2组并联系路段工作职责,扣分跟路段人员挂钩。

(四)奖罚办法

1、取消原城管处正副分队长,新设立组长,组长每月职务补贴100元,副队长每月职务补贴200元,组长享受年终奖金是队员的110%,抽调人员不参与政策的享受补偿和扣罚,按原规定执行。

2、路段8个管理组每月实行联评制,评选出3名先进小组

—5—

给予奖励,小组月第一名的每人奖300元,第二名的每人奖200元,第三名的每人奖100元,评选办法以考核扣分少为优胜,按高低得分顺序取前三名;第三名先进以扣分少于40%考核奖金,第二名先进以扣分少于30%考核奖金,第一名先进以扣分少于20%考核奖金为评选条件进行联评,8小组考核均超过40%扣分的取消当月先进评比。

3、被省、市、县检查通报批评或曝光,通报批评或曝光一次扣路段管理人员每人200元。如同一路段出现连续2次通报批评或曝光,除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外,再扣除管理人员年终奖5%,副队长年终奖扣3%;累计3次出现通报批评或曝光的,扣管理人员年终奖10%,副队长扣5%,队长扣3%。

4、考核评比后,连续2个月末位或累计3个月末位的该组相互打分,最后一名人员予以辞退。

五、本办法实施后,原城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废止,菜市场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试行。本办法试行三个月后,若存在问题的予以调整后正式执行。

  主题词:人事管理  考核  通知

  坎门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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