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1〕22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国家安全形势和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斗争的需要,根据国家、南京军区有关规定及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0〕52号)要求,现就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修订工作的有关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战备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紧密联系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任务和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特点规律,坚持人民防空与城市防卫、国土防空相结合,以做好应急应战行动准备为目标,立足现实,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认真、周密、细致地修订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为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斗争和平时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行动依据。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2008年下发的《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方案(纲目)》的要求,对2003年完成上报的《玉环县人民防空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并更名为《玉环县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方案》。方案的修订工作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主,县人武部、县人民防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重要目标单位协同完成,并按规定、按时限报批。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玉环县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方案》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1年4月底前,完成修订方案的初稿,报台州市人防指挥部办公室预审;
(二)2011年6月底前,根据台州市人防指挥部办公室的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2011年8月底前,上报修改完善后的方案;
(四)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方案的评审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修订人民防空行动方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标准高、要求严,必须在政府、军事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基本方案由县人防办牵头制订;各项保障方案按职能由县人防办会同交通、公安、建设、卫生、财政、电力、通信、商业、物资、粮食等部门共同修订;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由县人防办会同有关重点目标单位制订、修订。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机构,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搞好调查研究。为保证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组织、深入调研、反复核查资料,准确掌握重点目标关键部位、隐蔽设施和疏散地域、路线状况以及人员成份、数量、调整哨、观察哨、指挥位置等城市基础性、数据性材料。对方案所需的关键重点数据,各单位都要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查勘,对所有掌握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核对,使方案切合实际、准确无误、实用、管用。
(三)完善方案体系。此次方案重点围绕人员疏散与接收安置、留城人员隐(掩)蔽、外来人员疏返、重点目标防护、专业队伍部署、组织指挥、跨区域救援行动、各类保障等八个方面展开修订,在方案中增加“跨区域救援行动”内容。要结合修订人民防空行动方案,对现有重点目标应按国家分级标准统一进行重新调整和确定。同步开展修订和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作为人民防空行动方案的附件一并上报。
(四)做好保密工作。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修订工作是一项机密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修订过程中,要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切实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守口如瓶”,严格控制知密范围。为指导基层落实相应的准备工作,可采取逐级解密的方式,逐步将方案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重要目标、每个防护工程和每个工作岗位。同时要处理好保密和“群众知情权”的关系,街道、社区的人员疏散方案内容不列入密级范围,可向所在地居民公开。
附件:《玉环县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方案》修订工作任务分解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玉环县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行动方案》
修订工作任务分解
人民防空行动方案由基本方案和保障方案、重点目标防护方案、人口疏散方案组成。
一、基本方案。包括基本情况、敌情判断、任务和决心、防空袭行动、组织指挥、附件等6项内容,由县人防办牵头制订。
二、保障方案。共12个保障方案,分别由各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分工如下:
(一)空情保障方案,由县人防办牵头制订;
(二)人防专业队扩编方案,由县人防办牵头制订,相关单位配合;
(三)工程保障方案,由县人防办牵头制订;
(四)通信、警报保障方案,由县电信局牵头制订,县人防办、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单位配合;
(五)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制订;
(六)医疗救护保障方案,由县卫生局牵头制订,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三防”保障方案,由县环保局牵头制订,县经贸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
(八)物资保障方案,由县经贸局牵头制订;
(九)抢险抢修方案,由县建设规划局牵头制订。其中建筑物抢险抢修行动方案由县建设规划局牵头制订,道路抢险抢修行动方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制订,桥梁抢险抢修行动方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制订,供水抢险抢修行动方案由县自来水公司牵头制订,供电抢险抢修行动方案由县供电局牵头制订,供气抢险抢修行动方案由县建设规划局牵头制订;
(十)消防保障方案,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制订;
(十一)跨区域救援保障方案,由县人防办牵头制订;
(十二)政治工作方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制订。
三、重点目标防护方案。华能玉环电厂、中央直属粮玉环储备库、电信大楼、广播电视中心等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由对应的单位负责制订。
四、人员疏散方案。包括人员疏散接收安置方案、留城人员掩(隐)蔽方案,由县人防办制订,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配合。
主题词:防空 方案 修订△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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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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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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