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各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26日至4月5日)的森林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201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责任意识,动员全镇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加强组织协调、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奖惩问责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降低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切实加强对这一特殊时期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
2、全面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坟场)的管火责任制。因职责未履行、责任制和防控措施未落实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所在村两委、相关责任区块主要负责人要向镇党委、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属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驻联村干部要在清明节当天下村,帮助指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要认真组织学习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台纪发〔2007〕12号),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若有违反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加强火源管理
1、各村要充分组织村民森林防火队。根据森林防火网络图,在清明节前及早召集护林员进行专题部署。专业森林防火队每日巡防公里数要从原先的10公里增加到20公里,并填写好“巡山日记”,加强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力量。
2、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在清明节当天,每村要确定10名以上村级管火人员,由镇村干部带队,统一佩带红袖套等标志,携带扑火工具,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3、各村要配合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地段组织人员设岗检查,收缴烟花爆竹和易燃迷信用品;要选择安全地点,设立集中焚烧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说上坟祭祖人员将易燃迷信用品放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焚烧、祭拜。同时,要会同残联、老龄委、关老协等部门,加强对老、弱、痴、呆等重点人群的监管。
4、安监中队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行动,清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迷信用品及孔明灯的摊点。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宣传载体上,要坚持“点”与“面”相结合。充分利用森林消防车、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全面覆盖。抓好“中小学生”这个切入点,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抓牢火灾易燃区块这个高危点,定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要安排防火宣传员进行巡视宣传。
2、宣传内容上,要坚持“疏”与“堵”相结合,一方面严明法纪,严禁带明火上山等违章用火行为,另一方面突出移风易俗宣传,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新风尚。
(四)加强扑火准备
1、节日期间,森林防火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并服从镇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统一调度。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要成立10人以上扑火应急分队投入巡查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始发阶段。边防哨所警力要集中待命,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准备。
2、森林消防装备。各村、各单位要对原有的扑火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按规定标准及时增补;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每个村均要储备15至30件的铁扫帚等简易扑火工具。
3、后勤保障。扑救森林火灾要严格执行《玉环县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玉政办发〔2006〕119号)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扑救工作,相关科室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科室和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全镇森林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森林消防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损失。
(二)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镇护林巡查人员要全部到岗、全天候值勤。4月3日、4日各村、各办要有足够的力量值班,4月5日,各村、各办全体人员照常上班(雨天自行安排)。各驻联村干部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块检查指导森林消防工作。
(三)规范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火警火情信息,按时、准确、规范报送,杜绝瞒报、谎报、迟报。要依规定程序、渠道报送信息,各村、各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后,要迅速核实,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和镇党政办上报火灾发生及扑救情况,确保信息上通下达。3月26日至4月5日全市森林禁火期期间,全镇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制度,每天16:30时前向镇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督查问责。4月4日前,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督查力量到各村、各办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镇党委、镇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镇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要加强对乡村及有关单位值班和带班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擅自离岗、漏岗、脱岗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党员干部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现象的监督和查处。
附件:
1、《2011年干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安排》
2、《2011年干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安排表》
3、《干江镇清明节期间各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6日
主题词:森林 消防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林特局、县森林消防指挥部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2011年干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人 员 安 排
总指挥:盛性毅 黄海虹
副总指挥:陈青富、董家善、陈青华、王 猛、张西金
指 挥:李俊峰、林雪峰、叶兰美、赵崇巧、林水元、黄开敏
王 华
成 员:陈 哲、李华江、陈 婷、周伟刚、庄超超、颜光冬
周学达、蒋其云、陆海玲、王辉国、王佩玉
一、办公室
设在创建办:电话:87451355
主 任:陈 哲(13566442188)
成 员:张才初、陈高鹏、郭旭东、陈振华
二、机动组
第一梯队(干江镇山林灭火队)
队 长:叶纪秋(13221646007)
第二梯队(镇机关干部灭火队)
队 长:张西金(13777603613)
副队长:林雪峰、陈青华、王 猛、叶兰美、林水元
黄开敏、王 华、陈 哲(13566442188)
成 员:李华江、周伟刚、颜光冬、周学达、蒋其云、郑通贵龚时梦、陈高鹏、王辉国、倪伶俐、张 钦、黄统志王佩玉、张建斌、章纪治、李 政、曾程耀、叶如华陈云美、周 芝、陈建明、陈振华、林作义、叶培贝
王琳智、唐申荣、章华军、苏于峰
干江边防派出所干警
三、巡逻组
第一组(负责麻车门、上栈头、下栈头、上礁门、下礁门、木杓头、垟坑、盐盘、老傲前、甸山头、断岙、东渔、花明区域进山道路的巡查。车辆:森林消防车 驾驶员:叶培贝)
组 长:叶如华
成 员:王琳智、唐申荣、章华军、苏于峰
第二组:各护林员巡逻各自包干林区(负责向上山群众宣传安全用火知识)
四、卡 点
垟坑公墓卡点:
组 长:郑通贵
副组长:张才亨
成 员:垟坑村村干部
麻车门公墓卡点:
组 长:颜光冬、王美霞
副组长:叶仕财、吴桂林
成 员:干江村、下礁门村村干部
五、宣传组
组 长:叶兰美
成 员:张 钦(摄像)、刘妙根、曾程耀(信息报送)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董家善
成 员:颜光冬、耿珠峰
附件2:
2011年干江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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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值 班 |
值班组长 |
值 班 人 员 |
车 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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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
陈青富 |
王辉国 (13967675261) |
王美霞、陈小兰、林作义、陈 哲、陈高鹏、张才初、陈振华、倪伶俐、刘妙根、叶敏燕、陈米旺、王梦祥、郭旭东、毛张潭、陈云美、蒋兴文、叶如华、叶培贝、王琳智、唐申荣、章华军、苏于锋、林作夫、叶纪秋、王尤领、哨所10人以上 |
浙JW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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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董家善 |
李华江 (13456623000) |
王炳良、王尤领、张 红、陈 哲、陈高鹏、张才初、陈振华、陈小兰、 倪伶俐、刘妙根、叶敏燕、陈米旺、王梦祥、郭旭东、毛张潭、陈云美、 蒋兴文、叶如华、叶培贝、王琳智、唐申荣、章华军、苏于锋、林作夫、叶纪秋、哨所10人以上 |
浙JB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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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
镇机关全体干部照常上班,哨所10人以上干警,森林防火专职扑火队,各村10人以上临时扑火队随时待命。 |
附件3:
干江镇清明节期间各相关单位部门
工作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全面对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好相关人员,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并对各部门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察。调动镇村两级扑火队全员二十四小时待命,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并对灭火器材进行全面维护和检查。确保各种设备设施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二、镇全体机关干部:
在清明节期间,各驻村干部应与所驻村密切联系,下村落实森林消防防火工作,组织人员在各进山路口,重点地段,进行巡查,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边防哨所:
密切关注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协助做好森林消防安全工作。
四、中小学校:
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对中小学生进行森林消防知识教育,清明节期间不要带火源上山。并发动中小学生对家长进行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切实配合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
五、护林员:
清明期间务必做好巡山工作。发现村民携带火源进山要及时进行制止。一旦发生火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汇报,并与火灾所在村取得联系,做好扑火工作。
六、扑火队:
检查维护好扑火队所配备的所有灭火工具,组织所有扑火队员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做到拉的出,打的响。各村级扑火队要管理好本村管辖范围内的进山路口,做好重点地段巡查工作,积极宣传教育村民,禁止携带火源进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烧纸钱香烛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