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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11〕19号
关于印发《清港镇“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
再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港镇“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清港镇“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矫正办下发的《关于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的若干意见》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做好建党90周年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保工作,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中心,以严防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特别是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工作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和基层组织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和改进我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二、活动目标
根据上级矫正办要求,通过“三防”活动的深入实施,实现下列“三大目标”:
(一)防范和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
(二)防范和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
(三)防范和杜绝因司法行政职能不落实、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脱管、漏管而发生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三、活动步骤
“三防”活动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中旬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3月中旬至10月中旬;
第三阶级:检查考核,2011年10月中旬至10月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好动员部署
为加强对“三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清港镇成立“三防”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邢文彬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王乃针(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陈伟华、江继文(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平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三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村(居)要切实提高对开展“三防”专项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排查
活动期间,司法所、各村(居)要根据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和浙矫正办〔2011〕4号文件规定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活动,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重点掌握经常跨区域流动、外出就业、就学、就医等人员的思想行为和日常情况;重点排查有抢夺抢劫、行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赌博、诈骗等犯罪史、有精神疾病、有严重生理缺陷或障碍、有再犯罪倾向以及“三无”(即无业可就、无亲可投、无处可住)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矫正动态,严防社区服刑人员涉嫌再犯罪。对排查掌控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要迅速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应对方案,逐一落实监管措施、帮教力量和责任人。
对排查出的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实事求是地将脱、漏管人员名单及时查找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对故意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巩固调整,加强监管帮教网络建设
对我镇社区矫正监督考察组织建设和监护人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监管帮教力量不足的,要迅速调整到位;职责能力不强的,要坚决予以撤换。要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不少于3—4人、监护人配置率100%的建设要求,全面调整充实基层监管帮教网络,健全完善检查指导、考核管理制度,落实必要的保障措施,真正发挥基层监管帮教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掌握动态,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要着力强化司法所确定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直接监管教育,对重点人员开展“一对一”帮教攻坚活动,全面落实定期走访,完善目视跟控、有线查控、布点蹲控措施。监督考察小组和监护人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日要见到其人或听到其声,掌握其基本信息,报告记载动态情况。
司法所要建立定期的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结合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保工作要求,落实安保责任。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定期研究本地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五)服务民生,完善帮困扶助机制
构建合完善帮困扶助长效机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帮助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好医保、劳保等问题;积极协调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村(居)两委,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地方再就业培训体系,提高就业谋生能力;继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春节等节前帮困扶助活动,巩固日常帮困解难工作。
(六)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继续落实“例会机制”。在每月例会上通报交流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情况,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涉嫌再犯罪、脱漏管、下落不明等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二是落实重大事项请示实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并通报相关单位;属于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区县矫正办,同时司法所所长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三是落实值班备勤制度。认真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四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强化实兵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三防”活动是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居)、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开展“三防”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周密部署,规范有序地深入推进“三防”专项活动,确保“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部门衔接
“三防”活动涉及社区矫正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各级矫正组织要及时向主管领导作一次专题汇报,司法所要协调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三防”活动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活动实施期间,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成员单位研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共同组织好、实施好“三防”活动。
(三)加强总结提炼
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三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整体提升本地区工作水平。要以此次“三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创新方法、落实措施,着力构建长效监管安全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相关名词解释
一、脱管
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是指未经社区矫正组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社区服刑人员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脱离社区矫正组织监督管理的情形。
二、漏管
社区服刑人员漏管,是指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或交付监管脱节,管理档案缺失,社区矫正组织未能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情形。
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是指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致死、绑架等刑事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