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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办发〔2011〕53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平洋
副主任:占江鹏(县府办)
陈彩勇(县环保局)
成 员:赵天杰(县委宣传部)
黄菊花(县发改局)
骆建平(县经贸局)
施小红(县科技局)
林小波(县公安局)
李祖强(县监察局)
张素燕(县财政局)
叶吉法(县建设规划局)
吕招威(县水利局)
林楚法(县农业局)
叶选宝(县卫生局)
陈才平(县海洋与渔业局)
陈樟峰(县安监局)
祁国伟(玉环经济开发区)
余中南(县国土局)
潘钱云(县工商局)
周 勇(县质监局)
张胜峰(县供电局)
陈所美(玉城街道)
孙贤勇(坎门街道)
林志范(大麦屿街道)
江 洪(楚门镇)
陈 强(清港镇)
李陈法(芦浦镇)
黄开敏(干江镇)
赵崇斌(沙门镇)
梁益贵(龙溪乡)
林海兵(鸡山乡)
李学斌(海山乡)
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主任:陈彩勇(兼)。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环保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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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在玉省部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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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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