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统〔2011〕21 号
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素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的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统计继续教育对象为:玉环辖区内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式、时间
1、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及时间:统计应用、工业电子台帐建立、报表填报、新《统计法》等。培训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至8月15日。
2、培训方式:采取分期分批培训和学员自学相结合,实行登记考核制度,参加培训学员请携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培训地点:浙江江南理工学院(玉环玉城街道三合潭)。
三、报名和收费
1、参加继续教育学员请于2011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到玉环统计咨询事务所(玉城街道建设路盐务局内)报名。联系电话:0576-87229877。
2、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06】200号)和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2011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玉发改价【2011】18号)核准,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收取教材费、场租费和培训费140元。
四、其他
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与否将作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和晋升高一级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前置条件。逾期未参加继续教育的统计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自负。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 培训 通知
抄 送:市统计局,县府办
玉环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