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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玉环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玉发改〔2011〕10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经济开发区:
为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玉环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度玉环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单位必须按照“重点突出、科学规划、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开展所辖范围内项目的调研、审核、筛选等前期工作,并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制定合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二、申报范围
凡拟在2012年度使用政府性资金,且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属本次编报项目范围。政府投资项目分为实施类项目(附表1)和前期类项目(附表2)。实施类项目包括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
(一)要求列入2012年实施类项目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11年结转到2012年的续建项目。
2、已开展且基本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报批手续,并能于201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要求列入2012年前期类项目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处于投资机会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项目。
2、处于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及报批等前期阶段的项目,且2012年度无法开工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编报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汇总,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汇总,同时各乡镇应与各建设主管部门预先做好项目对接工作。
(二)编报形式: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县发改局投资科。报送资料包括纸质文档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三)时间要求:各单位必须在2011年10月14日前完成申报工作。联系电话:87239127,电子邮箱:87239127@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对所辖范围内拟在年度实施的所有续建、新建、前期项目进行申报。
(二)对未申报或未列入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我局将不予立项审批。
附件:1、玉环县201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
2、玉环县201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填报说明。
二O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