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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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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县直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为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化财政改革,保证重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三个子”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和降低行政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健全制度规范,着力构建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财政预算管理机制。

  二、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积极、稳妥。预算编制要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部门(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按照各项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充分可靠的立项依据和计算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依据轻重缓急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行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所需的资金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透明。完善综合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根据预算公开、“三公”经费管理新形势,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健全支出规范,继续推进“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建设,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项目管理透明度,夯实预算公开基础。

  (四)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度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追加。

  三、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改革的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政府预算编制体系

  1、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管理。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各部门(单位)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要做到:一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编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不调整。二是项目预算编制要严格区分列入行政经费的一般行政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公共支出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及早做好项目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分轻重缓急排序,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支出。三是要严格按照《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列预算支出科目,严格规范项目编报,务必做到早编、准确、细化,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得调整功能科目。四是要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2011年预算执行进度将作为2012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细化基金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编制基金预算,全面准确反映各项基金收入来源,清晰反映基金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合理安排基金收支。

  3、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2012年社保基金预算将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编制部门的职责和审批流程;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严格支出管理,从紧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4、编制好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整合资金力度,切实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举债部门(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项目规划和财力状况,本着科学、规范、谨慎的原则,合理编制下一年度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

  (二)健全预算编制标准体系

  1、调整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一是规范调整特岗津贴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的文件精神,2012年将相应调整相关人员特岗津贴标准。二是根据省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将出台的具体标准和部门(单位)分类管理及收支情况,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保障。三是适当调增临时人员定额经费补助标准。

  2、完善费用标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规范支出标准的立项、编制、发布和实施、复审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二是出台《玉环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管理办法》(玉财预[2011]24号),规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实物量标准和预算标准。三是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商品服务支出的内容和标准。

  (三)强化项目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推进财政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规范。一是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加大对专项资金清理和整合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能。二是严格控制行政经费。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的政策。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2、加大历年结余清理力度。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加大历年结余清理的要求,清理、消化历年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2年各部门(单位)在安排项目时,要首先动用历年结转资金。

  3、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机制。一是强化资产与预算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分行业、多层次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编审制度,逐步建立执行中预算调整的资产配置审核机制。二是强化绩效与预算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加强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绩效与预算有机结合机制,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三是强化执行与预算结合的机制。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将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

  1、细化2012年提交县人代会的政府预算、决算,同时将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做好部门公共支出项目公开各项准备工作。

  2、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出国(境)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等内容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预算编制原则,采用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方法编制2012年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统筹财政性资金,综合平衡安排。

  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户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结转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其他收入等。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部门(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单位)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2012年各项收入与以前年度实际取得收入情况有较大出入的,要逐项说明原因。

  支出预算的编制。预算单位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要按照实际情况填报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实有人数要按照编制数核实)。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开支标准,按照人员性质分别编列公务员津贴补贴、卫生系统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对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预算定额标准和人员编制及有关资源情况予以编制;对非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由部门(单位)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情况予以编制。

  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仍实行“零增长”,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要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在预算安排上要量力而行,并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项目支出进行排序。首先是要保证县委、县政府既定政策规划安排的项目资金;其次是要安排好经常性项目资金;第三是其他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都要编制到具体项目,对年初确实难以明确具体项目的,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待定支出,但待定支出的比例应控制在项目支出总额的15%以内。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在支付之前必须分解细化,否则一律不予支付。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全县所有部门(单位)预算中,凡涉及县政府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或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草案时须按全口径资金来源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采购。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各部门(单位)要确保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的编制。认真执行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大“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管理力度,按照要求专门编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2012年各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2011年压缩后的预算规模。

  五、2012年部门预算的编报时间

  (一)2011年9月10日前,财政部门将编制部门预算的电子报表数据下发给各预算单位,政府性债务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各部门(单位)要采用电子文档单独编报(附件2);

  (二)2011年10月10日前,各预算单位将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附政府性债务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电子文档、部门预算编制数据盘和填报说明);

  (三)2011年12月1日前,县财政部门将预算控制数下达给主管预算单位(附数据盘);

  (四)2011年12月10日前,主管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部门预算并报送县财政部门(附数据盘和文本形式);

  (五)2011年12月25日前,县财政部门汇总2011年全县县本级部门预算,上报县政府,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六)县财政部门自县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下达部门预算。各主管部门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六、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部门预算编制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预算单位要精心组织,及早布置,确保2012年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结合2012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预算。各单位预算草案在上报之前,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

  (二)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部门预算测算说明,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录入部门人员及资产信息数据、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各单位部门预算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各单位要提前研究2012年工作方向和重点,确实保障2012年重点工作开展的资金需要,避免出现支出预算硬缺口。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外,对预算执行中新增的其他临时性支出,原则上财政部门不予办理预算追加。?

  (四)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经济科目要与采购目录相对应,采购目录与政府采购类型及采购方式相对应。按照《玉环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玉财预[2011]24号),严格执行有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配置。关于应纳入年初预算而单位未编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将采取无预算不得采购原则,并且一般不予办理追加或调整采购预算项目。

  (五)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公开、“三公”经费管理是当今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及早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为进一步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以及行政经费支出的做好准备工作。

  (六)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报送说明应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机构主要职能、编制,超编情况说明等)、2011年预计执行及结余情况(特别是专项资金结余情况)、2012年工作重点及目标、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包括预算编制原则、预算收支安排情况(与上年支出情况比较分析、动用结余情况、重点项目说明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编制软件、预算编制初始数据等将由对口业务科室在县政府公文阅办系统下发给预算主管部门,另在编报过程中如有需要完善的有关事项和数据财政部门也将及时在该系统上公布,请各单位关注网站。

  附件:

  1、2012年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表

  2、债务分类说明

  3、经济科目与政府采购目录对应关系表

  4、支出项目类别与支出经济分类对应表

  5、国家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各项特殊岗位津贴

  6、“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预算    编制     通知

  玉环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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