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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执发〔2011〕20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台政办发电〔2011〕369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面检查全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实现“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管辖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行业(领域)所涉及的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运输、消防通道设施、配套设施运行、一线作业防护等。
三、检查方式和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采取管辖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自查,职能科(队)、行业(领域)检查和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1、环卫特种车辆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卫工人的一线作业安全防护教育培训、环卫设施场站的安全运行等安全检查工作由环卫管理科组织实施;
2、垃圾处理场(厂)等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农村环卫科组织实施;
3、园林绿化现场养护培植的安全防护检查工作由园林绿化科组织实施;
4、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规范等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容管理科组织实施;
5、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过程中的一线安全防护工作、企业厂房等规划验收中的消防安全通道检查、熟食摊点的食品安全执法等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6、城市亮化设施和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公用事业科组织实施;
7、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职能科室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1、部署阶段(8月16日前)。制定检查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自查阶段(8月中旬至9月初)。各职能科室(队)根据各自职责,对所管辖行业(领域)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及每一项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查。
3、督查阶段(9月初至9月中旬)。全局专项组织人员对管辖及直属企事业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行业(领域)。
4、总结阶段(9月中旬)。各职能科室(队)总结活动的进展、实效及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等情况,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职能科室(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深入一线检查,并及时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深入排查,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职能科室(队)要及时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改方面以书面报送局安全办。
3、加强宣传,强化执法。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各类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追究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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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 检查 活动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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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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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