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健全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浙财办〔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县工商局等6家单位进行的新版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试点情况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进一步扩大新版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以下称“新系统”),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新系统简介
新版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涵盖了非税收入征管业务运作的全过程。参与非税业务的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票据管理和资金管理,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代理银行负责非税收入代收、对账和清算工作,三方协同配合,各司其职。新系统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执收方式。新系统引入执收码概念,为每个执收单位执收每个项目定义了一个编码,类似于老系统的单位项目对应关系,单位执收、银行代收、财政征收管理均使用执收码为口径。
二、执收单位前期准备工作
1、网络准备:各相关单位网络须与县政府网联通;
2、填写《玉环县新版非税征管系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本级以及下级执收单位(开票点)基本信息、票据管理员信息、开票人员信息、非税收入项目等内容;
3、准备票据打印机:通过政府采购选定与开票点数量相对应的票据打印机;
4、票据清理:执收单位要对原票据库存进行清理,领取新票据,并根据财政部门通知从规定时间开始严格按新核定的“单位编码”和“执收码”进行开票。
三、扩大实施具体安排
1、新系统培训阶段
(1)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人员:有关单位的票据管理员和开票员;代理银行相关人员;
2、扩大实施阶段
(1)具体扩大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扩大实施新系统单位顺序:①除试点单位外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②只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单位。
四、相关要求
1、《玉环县新版非税征管系统信息采集表》可从玉环财税信息网下载,须于8月31日前上报财政局综合科;
2、各执收单位与县政府网联通和票据打印机应于8月31日前准备完毕;
3、各执收单位应制定新系统票据管理相关规定,限量发放本单位各开票点的票据用量,用票量一般应控制在1个月内。
4、各执收单位应该在各开票点的显著位置注明本单位相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代理银行及账号。
附件:玉环县新版非税征管系统信息采集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新版 非税收入 系统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