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意见》(玉县委【2010】16号)及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玉人劳社【2010】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玉环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使用计划安排如下:
1、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经费: 60万元;
2、对高校毕业生农业类创业项目奖励经费: 20万元;
3、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企业资金补助: 30万元;
4、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社保缴费贴补: 90万元;
5、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培训补助; 15万元
6、对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50万元;
7、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费: 25万元;
8、其它经费 10万元。
合计: 300万元
请各单位对项目资金坚持做到专款专用,积极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 环 县 财 政 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高校毕业生就业 基金使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