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楚政〔2011〕101号
镇属各办、各村居、站所:
“国庆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政办发[2011]72号)文件精神,全面巩固和深化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办、各村居和部门站所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今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办、各村居和部门站所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监管重点,消除事故隐患
各办、各村居和部门站所要针对辖区和行业特点,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做好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质监、建设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客运中心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旅客安全的行为;要健全门检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严格制定国庆期间交通运输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强化国庆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章、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以旅游线路、旅游车辆、游乐设施,旅游饭店、经营场所等为重点,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停止营业。
(三)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家具企业、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保证消防水源的供应。
(四)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严防危化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实行分类登记建档,加强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组织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国庆长假的特点,各办、各村居和部门站所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健全联动机制
各办、各村居和部门站所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密切关注辖区内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相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楚门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国庆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章勇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