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宣统办、文教卫办、公安(边防)派出所、民政办、安监中队、综治办:
近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份多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的针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今后五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我县贯彻落实好《纲要》规定的各项消防宣传工作任务和要求,形成消防宣传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结合《全县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方案》、《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台共同研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城镇规模成倍扩大,民营企业遍布城乡,高层、地下和大空间建筑及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增多,人流物流加大,各类致灾因素剧增,尤其是亡人火灾时有发生,火灾形势十分严峻。从火灾原因看,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是导致亡人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也反映了消防宣传工作还存在覆盖面不广,消防知识普及率较低及公众逃生自救能力比较薄弱等问题。为此,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纲要》的贯彻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有效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群众逃生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切实把宣传贯彻《纲要》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为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立健全宣传贯彻《纲要》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认真按照《纲要》中明确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依法落实好相应的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各地要把宣贯《纲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全县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方案》,制定既有明确目标、又有具体措施的宣贯意见或实施方案。要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并提请党委、政府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宣贯《纲要》的合力。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提请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加强督导,对《纲要》宣贯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三、积极培育《纲要》宣贯工作试点示范典型。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制定宣贯试点方案和工作标准,广泛开展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住宅小区要坚持“四有”标准,即:小区有志愿消防队伍,有固定宣传阵地,住宅楼有消防宣传员,家庭有逃生自救器材;中小学校要坚持“六个一”标准,即: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活动,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举行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学年布置一次消防安全家庭作业,组织一次到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参观活动或灭火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四个100%”标准,即:员工100%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100%畅通,消防设施100%完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通过明确标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把《纲要》提出的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落实到单位日常管理和社会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去,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努力营造宣传贯彻《纲要》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深对《纲要》内容、任务、要求和重大意义的理解认识,广大公安民警、专职(志愿)消防队员要做到一般内容能知晓、主要内容能了解、核心内容能熟记,充分发挥《纲要》宣传员、辅导员的作用。要把《纲要》纳入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培训内容,使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志愿者、新闻工作者、消防从业人员等充分发挥落实《纲要》组织者、普及《纲要》推动者的作用。要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网络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宣传《纲要》;各地宣统办、文教卫办、公安(边防)派出所、民政办、安监中队、综治办等部门,要发挥自办媒体主渠道作用,采取刊登全文、深度解读、条文释义和内容综述等形式,系统宣传《纲要》;要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重大活动,重点宣传《纲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指导村居、社区,通过楼宇电视、公交视频、板报橱窗和采取文化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纲要》,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中宣部、公安部等国家八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县委宣传部 县 公 安 局
县 教 育 局 县 民 政 局
县文广新局 县 卫 生 局
县 安 监 局 县广播电视台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