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玉环县统计局公共服务窗口开展
“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局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公共服务窗口 “优服务、树形象” 实施方案
抄 送:县为民服务中心,局各科室、队、中心
玉环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4日印发
玉环县统计局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监〔2011〕6号)要求,决定在局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便捷、规范、高效”的要求,通过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推动局公共服务窗口达到服务环境亮丽、服务项目亮底、服务结果亮分的目标,努力将公共服务窗口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二、参与对象
局行政审批科、局为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窗口。
三、主要任务
(一)服务环境要“亮丽”。在服务环境方面,局公共服务窗口(办事大厅)要以净化、美化、优化为重点,保持服务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板)规范整齐。在服务设施方面,要求局公共服务窗口(办事大厅)设施配套齐全,设置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和笔、纸、眼镜等便民用具。在服务礼仪方面,要求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微笑服务;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二)服务项目要“亮底”。局公共服务窗口要通过窗口网站或服务大厅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及编印办事指南、手册等方式,对窗口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须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予以公开,并设立公开电话,接受公众查询、咨询,受理投诉、建议。同时,要全面推行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三)服务结果要“亮分”。局公共服务窗口要安装服务评价器,服务评价器上方标明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编号等信息,并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等按键,实行“一事一评”,评价结果具体到人。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收集系统,要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实时收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信息,实现电子化管理,并以此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凡窗口工作人员年度“不满意”评价达30%以上,局将对该工作人员予以调整岗位。同时,要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注重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局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作为“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推进时间节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下旬)。对照“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的具体要求,找出差距,逐项对标,督促指导局公共服务窗口扎实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局公共服务窗口要高效落实“优服务、树形象”活动任务,并大力创先争优。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根据《局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工作要求》(见附件),加大整改力度,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局公共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工作水平。积极运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开设“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曝光台,大力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四)长效管理阶段。系统总结回顾“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局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是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窗口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优服务、树形象”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并根据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窗口服务标准。要切实担负起“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的主体作用,落实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参与“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联动推进。开展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将“优服务、树形象”活动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创便民服务示范单位、争当便民服务标兵”评选等工作有效结合、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强化结果运用。局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开展情况将与“争创便民服务示范单位、争当便民服务标兵”活动等评比考核工作紧密结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
玉环县统计局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
活动工作要求
|
目标内容 |
工作要求 |
具体标准 |
|
服 务 环 境 亮 丽 |
服务环境 卫生整洁 |
办公区域公共空间和通道卫生保洁到位;通道、办公桌桌底不得堆放文件、资料等其他物品;工作台、办公桌、文件柜物品摆放整齐;窗口公用及个人使用的书籍、资料、文件等摆放有序。 |
|
服务设施 配备齐全 |
要有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服务台上应配备笔、纸、眼镜等便民用具;窗口要设置工作人员标牌;要以一定的形式标明工作人员去向。 | |
|
服务礼仪 规范高效 |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做到衣着整洁、礼貌热情、微笑服务;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出具的批文、单据表述清楚、准确无误。 | |
|
服 务 项 目 亮 底 |
缩短便民服务流程 |
积极梳理窗口便民服务项目,并编印服务手册;开展窗口便民服务项目流程再造,压缩服务时限。 |
|
公示便民服务项目 |
要通过各种载体对窗口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须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予以公开;全面推行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要设立群众咨询服务电话,并以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开。 | |
|
服 务 结 果 亮 分 |
配备服务评价器 |
窗口工作人员配备一台服务评价器;服务评价器上方要标明所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编号等信息,同时设置评价按键。实行“一事一评”,评价结果具体到人。 |
|
建立服务评价器运行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器运行管理制度;将群众服务评价与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群众评价收集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对群众评价信息的收集、定期公示等工作。 | |
|
定期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
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以上各种形式的群众评议;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