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会:
为切实加强我县在浙江省第13届大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当好东道主、办好大运会”的工作目标,根据台州市工商局(台工商食〔2011〕1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大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大运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大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县形象和大运会的成功举办。各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大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大运会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工商所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大运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运动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大运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各工商所要紧密结合大运会前和大运会期间本地食品市场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质量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机制,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预防措施,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
(一)以大运会相关场所及周边为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力度。各所要以食品市场和超市、商场、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比赛场馆、运动员食宿以及旅游景区、特色街道为重点区域,加大大运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经销食品质量、经营行为和自律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销售和退市等制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无合法来源、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主动与有关单位衔接,着力加强对供大运会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管,确保大运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以大运会期间消费集中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和检测力度。各所要突出奶制品、饮料、酒类、糖果、糕点、休闲食品、粮食制品、肉制品等大运会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重点品种,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游客集中、消费量大的重点场所,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要以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大抽样检验和后处理工作力度,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要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并依法处置。
(三)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力度。各所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巡查力度,重点围绕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等进行巡查,根据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市场开办者要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货渠道等,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场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场内经营者要认真落实进货查验、挂牌经营、“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切实促进质量安全。
(四)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各所要将查办食品安全案件作为执法办案的重点,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区域间协作执法、大要案跟踪督办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加强大运会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等工作力度,方便大运会期间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就近解决消费纠纷。要开辟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对相关申诉举报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提高12315受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树立工商系统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各相关科室及工商所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抽样送检、清查溯源、消费投诉、信息报送、政令畅通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有效应对大运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大运会市场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机构分工负责协作抓,为做好大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大运会期间,各相关科室和工商所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分析和评估制度,及时互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若本辖区发生涉及工商部门职能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重大事项时,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
(三)切实加强配合协作,强化督促检查。各相关科室和工商所要切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作,积极配合农业、卫生、公安、商务、质监等部门对大运会食品供应基地、定点供货商依法监督管理,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进行整顿规范,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协同配合的整体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检查督查和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大运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大运会结束后,各所要认真总结大运会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局食品科。
联系人:包沧桑,电话:87230340,传真:87230340。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