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玉安委〔2012〕4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玉环县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玉环县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为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玉环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与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为:预防坍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
1、加强深基坑、建筑机械设备、脚手架、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部位的程序监控;
2、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有效杜绝施工作业“三违”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预防坍塌方面。
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和专家考核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深基坑、高大支模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动态跟踪、重点监管、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抽查率等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的发生。
1、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测量。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二)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