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财政局文件
玉财预〔2012〕27号
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县直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为主战略,牢牢把握经济、社会、政府三大转型主线,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机制,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综合财政监管,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编制原则
(一)积极、稳妥。预算编制要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部门(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按照各项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充分可靠的立项依据和计算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依据轻重缓急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行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全岛新型城市化”总战略,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所需的资金和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透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早编、早定预算。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夯实预算公开基础。
(四)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度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追加。
三、编制重点
(一)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人员、编制、资产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流程,确保基础信息的真实准确。调整完善人员经费核定标准,健全实物费用定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科学性。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财政经费供给范围和方式,切实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切实落实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的有关要求,将80%以上的项目资金落实到基层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衔接,严格预算调整变更程序,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积极探索建立项目库,提高预算核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一是严格项目支出管理,除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二是继续严格控制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2013年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压缩后的预算规模,并有所压缩。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编报范围及口径。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四)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综合考虑经济增长预期、基金政策调整和加强收入征缴等因素,合理预测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化趋势,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预留安排,保证预算安排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同时,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不断加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力度,切实保障重点建设和民计民生支出需要。
(五)加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对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统计、分析和统筹使用,研究制定结余资金规范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部门财政拨款结余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切实将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主动提出统筹使用结余资金计划,减少财政拨款资金的沉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