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局、所、队、会:
现将《玉环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玉环县工商局
2013年6月6日
玉环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2013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浙食安委〔2013〕2号)、《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浙食安办督〔2013〕9号)和《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工商食[2013]8号)要求,为巩固近年来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加强放心奶、放心肉、放心粮油等食品安全工程建设,县局决定从6月开始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要求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集中治理整顿,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切实净化我县食品环境。具体实现“三个100%”: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100%。
三、整治重点
各工商所(分局)要对今年排查出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和区域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突出以下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辣椒粉及其制品、酒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
重点对象: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大宗食品经营者。
重点行为: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未按规定贮存、运输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食品产地、违法涂改食品标签等行为。
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附近区域。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辣椒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以辣椒粉、辣椒酱、火锅底料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场所,认真开展流通环节辣椒粉及其制品违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采取明查暗访、市场巡查等形式,对本辖区所有辣椒粉及其制品经营者是否有非法添加工业染料行为进行集中全面检查,强化抽样检验,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辣椒粉及其制品非法添加行为。
(二)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督促乳制品经营者按批次或按生产日期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企业自检合格报告,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以及非法涂改乳制品生产日期、未按规定贮存乳制品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肉品专项整治。各工商所(分局)要结合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对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肉品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清查,严格监督肉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等制度,严肃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注水肉”和含“瘦肉精”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网售食品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完善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信息公示、信息检查监控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问题食品可追溯、问题信息速处理、买家权益有保护。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等工具,集中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开展网售食品抽样检验,积极主动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违法线索,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经营者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工作,实施追溯管理。督促市场举办者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增加检测批次,增添检测项目,扩大检测范围,完善后处理流程。加大巡查力度,检查市场举办者、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增加同批次复核比对数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大米、面粉、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杂店专项整治。检查食杂店亮证亮照经营和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和以附赠玩具等方式吸引学生且价格低廉的食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依法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3年6月至12月,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6月10日前)。各工商所(分局)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各辖区实际情况,要求2013年6月10日前,在《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中制定相应的专项工作计划,切实做到整治有计划,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9月)。各工商所(分局)要围绕整治重点,开展深入排查、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要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1月)。各工商所(分局)要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总结,整改存在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与手段方法。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3年12月)。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现场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专门成立全县流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晓斌,副组长:章新、汪旭富、高涵宇、许圣荣、郑建军,成员:洪建贵、陈学锋、倪恩良、季宏、张新华、张华新、孙建琪、吕万青、叶飞、林海春、陈静波、叶智勇、沈赛滨、王必华、苏文辉、孔祥军、林定春、郑燮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科,林海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工商所(分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并将各项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责任网格作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