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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玉安委〔2013〕4号
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玉环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玉环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玉环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8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台安委[2013]12号)的部署,继续深化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省十三次党代会、市四届二次党代会和县十四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入实施 “平安玉环”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以减少事故总量和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为建设“海上都市、生态玉环”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隐患基本得到整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和企业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多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各类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在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如下:
(一)重点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高危产业聚集,人流、物流、车船流密集,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工作不落实的其他行业领域。
(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内中央和省市在玉企业、县属企业、重点工程施工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属C、D级企业以及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安全隐患集中、已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7、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10、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3、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教育、旅游、农业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以及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资格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2、消防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工商、文广新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城市老街区、“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3、渔业船舶领域。由海洋渔业部门牵头,海事、港航、边防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查处“三无”涉渔船舶以及船证不符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非法转让渔船,非法占用航道、锚地作业,渔船超员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渔船及船员持有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按规定有效配备情况。
4、水上交通领域。由港航、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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