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6月24日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编外人员录用考核和奖惩退出机制,充分调动编外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等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编外人员,门卫与炊事员不适用本办法。
二、聘用
(一)用工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以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外用工数为准,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二)招聘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1. 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控制在35周岁以内,船员除外。
2. 具备与拟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除驾驶员及船员外,一般要求大专以上;驾驶员需具备两年以上安全驾龄。
3.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工作责任心。
(四)招聘程序: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等;由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由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对应聘者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试。根据考试结果,择优提出聘用人选,报局党委研究录用。
(五)劳动合同签订:受聘者一经录用,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聘用协议的解除
(一)解除程序
1. 受聘人员合同期内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组织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通知劳务派遣机构解除劳动合同。
2. 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供所驾驶车辆无违章的相关证明,并经核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若存在所驾驶车辆违章未处理的,费用从年度“平安驾驶奖”及公里补贴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资及奖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局可以单方面通知劳务派遣机构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 工作表现差,办事拖拉推诿,因主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受聘人员因违反机关效能、“四条禁令”等制度,一年内被县级以上效能督查通报1次或本单位通报批评2次以上(含2次)的;
4. 因受聘岗位调整、合并或撤销的,或受聘人员不同意招聘方为其安排岗位的;
5. 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执行单位交办的工作和学习培训任务的;
6. 违反交通法规与单位规章制度、未遵守安全操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较大影响的;
7. 因违反国家法规被行政拘留或被劳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 因上级政策性规定要求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被录用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3. 依法服兵役的。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纪五个方面。重点是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强化对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遵纪守法情况的考核。
1. 德:指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
2. 能:指对从事工作及处理事务的能力、技能水平等。
3. 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
4. 绩:指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益和工作实绩情况。
5. 纪: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各项纪律与规章制度情况。
(二)考核办法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30分,年终考核占70分。
1. 日常考核(占30分):由各用工科室正副职组织打分,每月组织考核一次,按季度向局办公室提交考核报表,并存档。
2. 年终考核(占70分):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局干部职工大会(含编外人员)综合考核占50分,县管干部综合考核占20分。
(三)考核等次及条件
1. 聘用期未满6个月者不参加全年绩效考核。考核等次原则上按优秀占10~15%,良好占55~60%,合格占25~30%确定名额,具体名额考核前由局党委根据当年用工人数研究决定。不合格名额视最终分数确定。
2. 确定考核等次时,各等次考核得分值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优秀等次:考核得分≥90分;
(2)良好等次:考核得分≥75分,<90分;
(3)合格等次:考核得分≥60分,<75分;
(4)不合格等次:考核得分<60分;
3. 该年度若无人考核得分达到优秀等次,则考核优秀名额空缺,优秀的名额数并入良好等次,以此类推。
4. 该年度考核得分达到优秀等次的人数超过局党委核定量,以局党委核定量取排名优先者为优秀,剩余人员自动定为良好等次,且占用良好等次的局党委核定名额,以此类推。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工作作风拖拉,工作效率低,办事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全年被投诉3次及以上且情况属实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3)该年度因违反正风肃纪等制度被县级以上督查通报或本单位通报批评的;
(4)全年擅自离岗次数达12次及以上的,或累计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
(5)公车私用或擅自把公务车借给他人使用的;
(6)存在月绩效考核中规定的其它 “一票否决”行为的;
(7)出现其他较严重错误的。
五、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与运用
1. 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2. 考核优先者为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3. 根据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分别予以5000元、3500元、2000元奖励。聘用期满6个月未满一年的,按月计发考核奖励。
4. 合同期内中途离职人员,当年工作满6个月者,以合格等次为标准按月计发考核奖励;未满6个月者,不予奖励。
(二)驾驶员奖惩补充规定
驾驶员除享受上述考核奖励外,另享受以下奖项:
1. 享受县财政规定的公里补贴;
2. 享受“安全驾驶奖” 2400元/年,单位不再受理相关车辆违章处罚报销。安全驾驶奖从2013年7月开始计奖,每年1月凭车辆无违章证明领取上一年“安全驾驶奖”,中途离职人员按足月领取。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未涉及事项参照有关法规及制度执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驾驶员月绩效考核评分表
2.2013年海洋渔业指挥中心值班员月绩效考核评分表
3.2013年普通办事人员值班员月绩效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