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民〔2014〕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服务项目,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社区服务,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县政府同意,按照《玉环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指导意见(试行)》,现就开展201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发现社会需求,培育公益项目。顺应形势发展需求,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发展和整合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普及但广大民众迫切需要且普遍欢迎的公益服务项目,有效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换,逐步拓展公益服务的半径和内涵,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扶持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通过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建立明确的业绩追踪、组织目标和工作成效评估基础上的资助,同时在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品牌推广、财务管理等综合能力建设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培育扶持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提高资金效益,节约社会成本。通过将公益慈善本身作为一种资本投入方式,引导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更好地将资金投入公益领域。同时,通过实行项目化服务和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估制度,促使接受捐助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财务配置、经营效益和长期公益目标的达成,切实提高公益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有效节约社会成本。
(四)推动全民公益,激发社会创新。通过有效动员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逐步推动全民公益。同时,将“公益慈善”与“商业智慧”理念有效结合,改变传统被动的慈善公益理念和模式,创新性地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力量以解决社会问题,不断激发社会创新。
二、活动要求
(一)承办单位
玉环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二)参加主体
经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入驻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的草根社会组织。
(三)项目范围
1.“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
2.按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
3.其他有利于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服务项目。
(四)项目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