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抄送:县安监局。

干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干江镇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精神,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14〕9号)和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干江镇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为主线,强化宣传,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干江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干江镇边防派出所、干江镇宣统办、干江镇总工会、干江镇团委、干江镇妇女联合会。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环境布置。从5月底开始,在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物、厂矿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画廊,在主要道路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永久性广告牌,在工业园区的企业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的横幅、竖幅、招贴画及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在镇公交车上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重复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责任单位:镇安监所、镇城建办、镇工办、镇团委、镇总工会、镇妇联、龙溪交警中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