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送《玉环县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县委、县人民政府:
现呈上《玉环县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请审阅。
玉环县司法局
2014年2月24日
玉环县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
工作思路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 “拔钉破难优化服务”和“三县三城联创”两大主载体,以开展“互看互学互比”活动为契机,重点推进“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和法制教育中心”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双重职能。
(一)着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化县人民调解中心运行。落实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调解中心、县医疗纠纷调委会独立办公面积480㎡,配备工作人员10人,承担全县矛盾纠纷分流指派、业务指导、教育培训、组织建设、舆情分析等九大职能,整合150名调解人才,组建全县大调解人才库,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二是完善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在玉城、大麦屿、楚门、清港推广坎门“司法110联动”工作模式,落实专职调解员10人。新建全县劳动争议调委会,在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设立调解窗口,成立县医疗纠纷调委会法律组、卫生组和保险组,返聘司法行政、卫生系统3名退休干部为专职调解员。县人民调解中心法院调解室将法院诉中案件委托纳入受理范围,共受理纠纷611起。三是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连续六年实行“以奖代补”机制,落实专项经费30万元开展全县村级调解委员会等级评定和“双十佳”人民调解案卷评比。目前,我县共有各级调解组织468个,其中交通、医疗、物业、劳动争议等行业调委会17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38人,形成了玉城“陈大姐热线”、大麦屿“老郑”、楚门“乡音”、清港“老周”、芦浦“老谢”、沙门“三老”、鸡山“渔港名老大”等“一镇一品”特色调解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865件,成功1864件,成功率99.9%,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107件,涉及赔偿金额约4157万元。
(二)着力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运行县法制教育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在清港苔山塘文旦基地内建成全省首家县级“管教帮”一站式社区矫正中心,总占地面积约22000㎡,设有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集中点验教育平台、公益劳动基地、刑释解教人员临时安置房、心理矫治室等设施。二是落实社区矫正管教措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排查、每季联合执法大检查、管控升级等各项制度,构建三级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在125个有2名以上矫正人员的村居(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县社区矫正中心每日抽查定位手机使用情况,每周集中安排三次公益劳动、一次集中教育,全县共累计组织集中教育31批次2732人次,公益劳动110批次4572人次。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帮扶工作。进行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换届选举,协会春节期间对10户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开展帮困慰问。利用阳光之家、阳光驿站为生计困难的矫正人员提供工作推荐和过渡性安置场所。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36人,其中非玉环籍社区矫正人员73人,手机定位437人,办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93起,治安拘留4人,警告处罚55人,收监执行4人;列管归正人员1979人。
(三)着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一是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制定《玉环县2013年度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办法》和《玉环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标准》,召开“六五”普法亮点工作交流暨中期督查动员会,部署全县“六五”普法中期自查。4月22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玉环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深化“法律六进”工作。编印《玉环法制》“两会”专版,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启动 “新玉环人二代”普法阳光工程,出台《2013年学校阳光普法工程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举办企业经济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领导干部、新玉环人以及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出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动态管理办法,共重命名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2个,撤销36个。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7家,市级67家,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为84.3%。四是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玉城街道解放塘社区建成占地面积约7000㎡的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全县法制教育中心,落实法治史长廊、法律谚语书简、廉政警示墙等普法设施,打造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强化部门合作,挂牌成立“中共玉环县委党校法制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