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县楚门镇委文件
楚门镇委〔2014〕51号
关于印发《楚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村(居),有关站所:
现将《楚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 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充分发挥街道、村(居)两级救灾应急资源合力作用,实现救灾应急工作的两级联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台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玉环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包括龙卷风,以下同)、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公共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总指挥:赵晓华
副指挥:陈金东
成 员:潘宋根 颜通森 王增标 叶晋榕
莫雄武 林万明 吴魏峰
阮水明(楚门派出所)
林彩金(楚门电信支局)
黄森潮(县二医)
陈道尧(县国土资源局楚门所)
吴应华(交警大队楚门中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
1、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组 长:陈金东
成 员:莫雄武 徐其云 陈 誉
楚门中心小学避灾安置点工作人员:
组 长:莫雄武 王庆才(楚门中心小学)
成 员:徐其云 陈 誉
2、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国力
成 员:颜通森 张 波 林金元
3、抢险突击组
组 长:周也林
成 员:狄潮志 孔达辉 陈先锋
4、社会稳定组
组 长:潘宋根
成 员:余 剑 孔建军 王 霄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应 军
成 员:张 波 叶 燕
6、救护防疫组
组 长:蔡万青
副组长:黄森潮(县二医)
成 员:张笑柳 罗匡飞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组 长:陈金东
成 员:莫雄武 徐其云 陈 誉 柯启松
叶晋榕 王增标 吴魏峰
10、后勤保障组
组 长:颜通森
成 员:张 波 林金元 吴金波
2.2成员单位及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1、党政办
落实防汛(台)车辆、食品、防汛(台)用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武装办
负责组建防汛抢险应急中队,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宣统办
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宣传,接待新闻媒体,报道防汛防台期间先进事迹。
4、财政办
负责筹措防汛(台)抗旱资金,保障防汛(台)抗旱应急和水毁抢修经费的落实;及时下拨防汛(台)抗旱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5、农 办
做好水利工程管理、防汛(台)检查、巡查、抗洪抢险和流域区域洪水调度工作;制订水毁工程抢修计划;负责农业防汛(台)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负责指导督促做好渔船进港、返港避风工作;加强渔民的安全教育,养殖场(户)的管理和养民的安全转移。
6、工贸办
组织工矿企业防汛(台)抗旱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自然灾害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灾害性天气根据防指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应急处置。负责指导辖区工矿企业的度汛安全,做好预防和财产转移,提供工业企业损失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外来员工提高防台意识。组织指导灾后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工作。
7、民政办
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及危房户调查和街道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及救灾捐赠工作;组织灾情调查和核实,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生产安排;落实避灾场所,加强管理与秩序维护。
8、文教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