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分析我县消防安全形势,为今后消防工作提供相关决策依据,县公安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情况的报告》。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是出租房亡人火灾频发。2010年11月15日,清港镇扫帚山村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两名儿童死亡。2012年10月20日,大麦屿街道岭头村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两名儿童死亡。2013年11月3日,芦浦镇大塘村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两名儿童死亡。2014年9月23日,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14年10月13日,玉城街道三合潭南山村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两名儿童死亡。2015年1月14日更是发生了解放塘新民小区出租房火灾,造成8人死亡的惨痛事故。以上出租房亡人火灾受害人群大多数为儿童,都是户主将儿童反锁在出租房内,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逃生,这些火灾都是完全可以避免亡人的。但大麦屿这起死亡两人的出租房火灾和解放塘新民小区较大亡人火灾受害对象为外来务工的成年人,这类人群逃生意识差、不懂的基本消防知识,火灾发生后盲目逃生。
(三)火灾风险分布情况。当前,我县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较温岭有较大差距,仍需大量工作要做,一些影响我县消防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县的火灾高危风险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性行业(场所)火灾隐患。区域性行业(场所)火灾隐患在地域上集中在楚门、清港、芦浦、开发区等重点镇,在行业(场所)上集中在家具行业等重点整治对象。一方面,隐患存量很大。家具行业违章建筑目前拆除力度不大,大量违章厂房仍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从抽查、暗访掌握的情况看,楚门、清港、芦浦、开发区四个重点乡镇仍处于整治初期,未按照整治标准逐家逐户开展拉网式整治。另一方面,已经整治的火灾隐患出现回潮苗头。前期已经拆除的违章建筑部分企业主又将违章搭建回来,造成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
2.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我县近四年来每年都有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发生,虽然三番五次开展排查整治,但效果甚微。目前我县共计居住出租房10万余家,其中居民小区31处,共居住外来务工人员近30万人,管理起来异常困难。我县居住出租房主要存在违章建设、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充电不规范等严重消防隐患,不及时消除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今年“1.14”火灾事故就是我县居住出租房火灾爆发的一个显著缩影,彻底根治此区域的火灾隐患迫在眉睫。
3.沿街店铺火灾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我县沿街店铺近3万家,65%以上的沿街店铺由外地人员经营,而大多数店铺的经营户无固定居住场所,处于经济方面压力,导致经营户往往居住在其所经营的店铺内,而店铺内电线及明火管理混乱,一旦发生火灾居住在店铺内的人员很难逃生。同时由于我县建筑结构现况,大多数沿街店铺均与楼上居住部分楼梯未分割,一旦发生火灾烟气直冲楼顶,造成人员无法疏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2014年的“9.23”火灾就是一个显著的典型。
二、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监督管理难度大。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到位”:一是消防工作末端责任落实不到位。各乡镇街道虽落实了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等制度和措施,但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和村居、社区干部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具体工作不落实,强调客观理由,消极应付,消防安全工作末端责任落实不到位。例如目前全区开展的体系建设情况,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县政府召开会议后,乡镇街道未形成体系建设的共识,落实推进慢,认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等看得见的成绩不应该为火灾防控这看不见的成绩让路,没有坚定开展体系建设的决心。二是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消防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联动互动、依责主动抓消防的局面尚未形成,有的部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的问题突出,所属单位和所管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或没有人管,大量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同时大多数部门对消防工作存在厌烦态度,即使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同样推三阻四,不仅不为消防工作填一份力反而设置阻力。例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中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但目前只有电力、旅游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其他部门仍然视若罔闻。三是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到位。全县12个乡镇街道虽都已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但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发展还够不平衡,有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本没有发挥职能作用,没有协调、督促、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未成立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队伍,与专职消防队、安监中队人员混搭,工作人员职责不明,工作合力不强,作用不明显。消防基础台帐还不健全,消防监管力度差。例如玉城街道、坎门街道、龙溪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形同虚,未按要求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台账。同时仅在形式上都成立了消防工作站,但大多数未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火灾隐患整治划清界限、视而不见,对履职尽责避而不谈。仅在形式上划分了网格,未开展网格化管理。管理上各自为政,未开展村社网格的指导、考核工作,不了解村社区网格的实际运作情况。对于下级网格抄报的火灾隐患,仅把自己定义为二传手的角色,不去主动履行督改职责和管理职责。仅在形式上建立了管理制度,未落实基层监管责任。认为网格员本身只是一个普通性、临时性的工作,只在季度末考评验收、绩效考核时才开展排查工作,未形成日常管理制度,工作上存在侥幸心理和靠天吃饭思想。四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还不到位,绝大多数企业主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显不足。我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消防水源建设仍存在“欠账”现象。全县12个乡镇街道已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8支,但多数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老旧,状态差,队员业务素质低不服从管理,战斗力不强,无法满足我县火灾高发频发的现状。如龙溪镇专职消防队多次不服从消防大队管理与指导,一意孤行。老城区由于原先规划滞后,未考虑停车位的设计,致使现在停车问题突出,消防车道普遍被占用。老城区消防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近年有多个政协提案涉及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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