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港镇委(2015)37号
中共清港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改方案
中共玉环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反馈的《清港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评议意见和工作建议》,我镇在充分学习调研基础上,召开镇纪委会议讨论,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整改期限
2015年4月---2015年12月
三、整改措施
(一)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突出主业、干出亮点、全面推进”,制定出台《2015年清港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及《2015年清港镇职能科室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责任分工》。一年三次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强化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根据责任分工,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委汇报分管工作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下大力气对分管线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重点部署,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2、进一步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和组织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对党风廉政建设“主抓直管”,发挥整体优势。
3、各班子成员加大对分管科室、站所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工作力度,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各个科室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结合科室会议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4、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摆在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过问,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党风廉政相关工作,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
(二)正风肃纪方面
5、强化效能督察,严明奖惩制度。修订完善《清港镇机关督查工作制度》和《清港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考勤纪律、请销假程序和奖惩措施。由纪委(监察)办、组织办和行风监督员针对机关作风、工作纪律、住夜值班、集体行动等,每月通过抽查和整体督查等方式开展不少于4次的效能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实行效能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并作为机关年度考核、个人评先评优、晋级提拔、表彰奖励的依据。对重点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各线无法按计划完成的,要求写出说明,对存在庸政懒政现象的,严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