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江镇全面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抓手,2015年6月份各村开始实施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促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深化平安玉环、法治玉环建设和打造“海上都市、美丽玉环”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必须因地制宜,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提交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广泛性。坚持群众路线,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共同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针对性。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开展制定修订工作,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四)操作性。坚持简捷易行、轻重适度,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促进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实施步骤
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15年4月底)。由镇综治办牵头,会同镇组织办、镇民政办、司法所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起草《干江镇全面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对全面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作出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5年5月至10月)。建立健全宣传发动、审核备案、公布实施、监督执行等制度和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深入实施。镇级层面,5月上旬出台《村规民约》、(样本)。镇民政办参照省、县《村规民约》(范本),根据本镇实际,修订供全镇参考的样本(初稿),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职工作特点,提出修订意见。5月下旬开始,对本辖区各村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收集整理,结合县、镇《村规民约》(样本),5月中旬制定适合本镇实际的样本。本着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状况、矛盾纠纷和治安状况、工作基础条件等情况筛选示范点,先行一步,树立样板,抓点带面,而后在各村全面展开。镇里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5年11月)。镇综治办牵头对全镇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深入提炼各地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是开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年”、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制订修订村规民约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吕德胜任组长,镇组织委员项光旭、副镇长丁春雷、综治办主任李华江任副组长,党政办、组宣统办、综治办、民政办、司法所主要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督促驻联村干部切实担负起指导制定修订。各村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村规民约实施的重要职责,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2015年5月29日前上报镇民政办,并及时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制定修订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根据党委统一组织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组织部门提供组织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具体修订业务指导,其他成员单位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各村进行面对面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镇宣传办要对制定修订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机关各科室要结合驻村联户工作,充分发动县管干部深入所驻村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机关有关科室,尤其是组织、综治、民政办公室要深入到各村开展调研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惩。镇里根据县里的相关要求将把本次制订修订工作纳入平安综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各单位要把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情况,作为平安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严格考评。活动结束后,要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既注重典型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干江镇村规民约(参考文本)
附件
玉环县干江镇xx村村规民约
(参考文本)
( 年 月 日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洽、家园和美,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