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各办、村: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级组织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村级两委班子岗位绩效评价体系,调动和激发农村干部全身心地投入新农村建设,根据《玉环县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规范村级干部管理,深入做好村级班子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度民主评议和平时工作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村干部一年来的岗位绩效和功过表现,调动激发村级干部的创业创新热情,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过硬且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村级干部队伍。
二、考核对象
本镇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考核内容
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度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考核等三个项目,分别占30%、30%、40%。
(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项目(30分)。
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包括基层党建、村级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建设、作风建设等内容。具体根据镇工作部署及每年签订的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4月上旬制定确定。
(二)年度民主评议项目(30分)。
年度民主评议项目包括群众民主测评(占20%)、镇中层干部评议(占30%)、镇党政班子评议(占50%)等内容。年度民主评议村干部一般在每年12月底,或次年1月上旬完成。
(三)平时工作考核项目(40分)。
平时工作考核项目包括村干部每季度绩效公示完成情况、村干部请销假、村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工作例会和轮值班等情况。全年共分四个季度,每个季度各占10分。
四、考核方式
在村干部阳光履职“五诺法”的基础上,实行岗位目标项目制、履职落实季季制、工作成效票决制考核,推进村干部阳光履职。
(一)岗位目标项目制:主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每年年初,村两委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开展入户走访等形式,面向全村广泛征集年度工作承诺事项,结合上级工作部署,通过两委班子会议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与镇党委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在村内张榜公示。年末对照工作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对照考核。
1、基层党建工作(10分)。包括“三会一课”、村级重大事务“五议两公开”、农村远程教育“心”平台活动、活动阵地建设、党员发展工作等执行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
2、村级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建设工作(10分)。行政村根据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自拟考核项目,经镇党委批准后,列入本村年度考核细则。
3、作风建设工作(10分)。重点以“廉洁村”创建量化为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件2)。
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联村领导根据各村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初评,报分线领导终评,交组织办进行汇总。
(二)履职落实季季制:主要围绕平时工作进行考核。村干部每个季度都要以条目式梳理上一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下一季度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填写村干部绩效公示单,经驻联村干部审核把关后在各村予以公示。在每季度召开的村干部例会上,村干部除汇报上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外,对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村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轮值班等情况也要进行汇报,与会人员进行打分,并由组织办对打分结果进行汇总,记录在册。
(三)工作成效票决制:主要围绕年度民主评议进行实施。年度民主评议村干部,一方面,村干部向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和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及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工作述职,接受工作评议打分(占20%)。另一方面,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还要向镇党委述职,其中镇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占50%)、中层干部(占30%)。
镇党委在综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年度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考核等三个项目,按总分90分及以上定为先进,总分70-89分定为合格,总分60-69分定为基本合格,总分6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四个等次,先进等次比例应掌握在15%以内,确定村干部工作年度考核等级。
五、结果运用
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报酬发放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且所在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工作先进村的,按每人每年18000元发放。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且所在村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5000元发放。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所在村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按每人每年7000元发放。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基本报酬发放。同时,对被评为镇年度村级好班子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对被评为好干部等其他单项类先进的也可以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对被在安排县级财政补助的集体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误工报酬等方案时,也要跟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个人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镇党委视实际情况对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镇党委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同时取消其县级财政安排的先进村奖金、集体经济薄弱村村干部误工报酬补助等各类奖励补助资格。
附件:1、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党建工作评分细则
2、玉环县“廉洁村”创建量化考核表
3、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县里的若干规定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