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5〕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2015年12月14日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
玉环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强化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提高办医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中共玉环县委关于推进十大领域改革的意见》(玉县委〔2014〕1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玉环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会)。
第二条 县医管会在县政府领导下,代表县政府履行举办县级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职责,是县级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县医管会在县卫生计生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医管办),负责县医管会决策的执行,承担县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医院运行。
第三条 县医管会成员共18名,人员组成为:主任1名,由县长担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15名,分别由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及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组成。
第四条 县医管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二)决定县级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
(三)审定县级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监督检查或责成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为县级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五)按程序确定县级医院院长、党组织书记。
(六)听取县医管办关于县级医院年度预、决算情况报告和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听取县级医院院长关于医院的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对县级医院绩效考核情况作出评价,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对县级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
(八)纠正县级医院不适当的决定和行为。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医管会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