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6〕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已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根据县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着重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列入县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所有专项,其主管部门、专项名称、预算定额等管理信息都应在政务服务网、县级主管部门网站和财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部门及全过程管理信息。
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专项资金设立一般不超过3年。各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原则上要求一个专项资金制定一个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用途、使用范围、分配办法等主要内容。今后对未制定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县本级财政将不予安排或暂缓安排。
三、加强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调整,并强化绩效问责,确保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都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对没有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的项目,县本级财政预算不予立项。
四、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列入管理清单的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通过因素法、竞争性分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分配使用。年度预算执行中出台支出政策要求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的,原则上通过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管理。县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在6月30日前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统筹纳入财政总预算,调剂使用到当年急需的项目。
附件:玉环县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玉环县本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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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 门 |
专项名称 |
2016年 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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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卫生计生局 |
扶持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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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科协 |
科普经费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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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残联 |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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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民政局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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