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渔整办〔2017〕1号
关于印发《2017年玉环县“三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开展浙江渔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确保今年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三战”战役取得胜利,制订《2017年玉环县“三战”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环县开展浙江渔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玉环县“三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和农业部2017年伏季休渔新政两大制度,认真落实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第四次成员单位会议精神,着力巩固省委 “一打三整治” 转型升级组合拳行动成效,根据《台州市2017年“三战”实施方案》,并结合玉环实际,制定本县的“三四三”行动方案(即明确三大目标、实施四个阶段行动方案、抓好县三大保障体系)。
一、明确三大目标
伏休管理“零违规”:即县内所有渔船应休尽休、按时开捕,无违反伏休规定出海作业现象。
禁用渔具“三不见”:即基本实现禁用渔具和密眼囊网在码头、停港渔船、沿海滩涂三个不见。
幼鱼保护“全方位”:即通过海上查、港口堵、陆上巡,使幼鱼保护措施覆盖捕捞、收购、销售、转载、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有较大负面影响的非法行为。
二、实施四个阶段行动方案
(一)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30日)启动阶段
目标任务:一边打击、一边宣传,通过半个月时间,开展部门联动的集中行动、突出依法严打,重点查处非法捕捞、销售、经营幼鱼,非法使用禁用渔具和严重违规渔具等滥捕幼鱼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打响2017年“三战”的第一枪。
1.广泛开展宣传:在前期面上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点对点宣传和集中教育,要让各市场、饭店、排档、养殖场、水产加工厂、鱼粉厂等业主及渔船船主都明确知晓伏休新政和幼鱼保护新制度,签订守法生产经营承诺书,依靠业主自律为“三战”奠定良好基础。
2.做好基础排摸:在去年排摸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辖区内各市场、饭店、排档、养殖场、水产加工厂、鱼粉厂的基础情况并更新档案。进一步排摸核实所辖应休渔船情况,提前做好伏休首报的有关工作,并及时更新定人联船责任人。
3.形成高压态势:全面开展海上、港口、陆上大检查,严查严打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禁用渔具,查处非法收购、销售、使用幼鱼行为,以打促宣、以打促防。
查打任务:查40艘船、查30个厂(场、点)、缴250张网、立20个案。
(二)第二阶段(5月1日—7月31日)全面休渔阶段
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伏休新政,完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渔船“应休尽休”,县内所有渔船必须回船籍港休渔,努力实现伏休监管“零违规”;全面加强海上联合巡航、港口执法检查、陆域联动管控,坚持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确保在全面休渔三个月时间里总体实现“三不见”目标(沿岸滩涂不见“绝户网”、海上不见应休船、市场不见违禁鱼)。
1.看牢应休渔船:充分用好船主船位动态报告和承诺自律、公司经常抽查、综治网格员和定人联船责任人巡视监管、港口视频监视、护渔船值班看守、海上巡航拦截、群众监督举报等多道关卡,切实看牢所辖应休渔船,确保应休渔船“零违规”。
2.严打非法行为:积极配合市组织的海上执法大行动,强化沿岸巡航,打击偷捕行为;将严打的重心放在港口渔获物上岸点的巡查、休闲渔船和钓具作业渔船的监管、陆上各场所的监管等方面,检查市场、餐饮场所是否有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冰鲜渔获物行为;检查鱼粉厂、水产加工厂是否按规定收购加工幼鱼;养殖场是否按规定使用幼鱼,切断违禁渔获物的运输、销售链,压缩非法捕捞的生存空间。
3.清理禁用渔具:落实滩长制,及时清理取缔潮间带禁用渔具;租用护渔船,清理取缔浅海禁用渔具和违规渔具;检查陆上渔具制售点,取缔违禁违规渔具制售源头;严把渔船检验关,防住船证不符、证业不符源头;引导渔民做好不合规渔具的更换,为合法开捕作好准备。
(三)第三阶段(8月1日—9月16日)陆续开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