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玉环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玉环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玉环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台安监管〔2017〕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安监系统开展的“一线工作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全面减少各类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通过依法依规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职能,统筹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的范围为化工、医药、矿山、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安全风险管控为重点,主要对象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以及相关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等重点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8月起至12月底为止,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8月上旬)
1.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各业务科室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要求,及时贯彻落实。
2.动员企业自查自改。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所,广泛发动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3.分组开展督查。8月上旬,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玉安委〔2017〕7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根据《玉环县安监局“一线工作法”工作制度》(玉安监管〔2017〕27号)分组分区域对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大检查部署推进等工作督查。
(二)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阶段(8月中旬至10月底)
1.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各组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实施方案》中对企业、政府的检查内容和要求与本工作方案的检查重点内容结合起来,制定检查表单,对企业实施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推进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以及台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3.严格实施安全执法。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两批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并实施联合惩戒。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告。
4.全面做好督导检查。要积极配合和组织开展好三个层面的督导检查。国家层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在8月份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在9月份组织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并开展大检查工作综合考评;在10月份将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省级层面,省安监局将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借助平安暗访等载体开展督查,并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导组、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台州市级层面,将在 8月初,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台安监管〔2017〕86号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业务科室要和台州市安监局加强沟通联系,强化统筹协调,避免短期内对同一地区实行重复督查。
(三)重点整治和建立长效阶段(11月至12月底)
1.加强重点对象管控。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管控对象,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特定时段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
2.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能,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不仅是当前各级安监部门的首要任务,也是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事故隐患得到进一步清除。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并在局办公室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查补漏洞,完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强化考核,深入督查。局机关建立大检查情况通报和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定期汇总、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局党组每月听取一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各组要督促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半个月要报送辖区大检查进展情况。同时,将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曝光。各科室、检查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所要每周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信息报送将纳入年度信息考核工作内容。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查举报,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附件:1.玉环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
2.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附件1
玉环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大检查办公室例会,综合分析大检查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
(二)信息报送制度。大检查期间,各科室、检查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所每周均需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三)跟踪督办制度。对上级安委会和安监局在综合督查、督导、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地建立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清单,实施挂牌督办。
(四)工作通报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各检查组、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