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学年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优秀项目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和《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2017学年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优秀项目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主要对象是学生、教师、校级领导(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选定其中一个作为教育对象,有针对性、侧重性、延续性地开展活动。
学生层面,以“崇廉尚洁,文明诚信”为主题开展教育活动。主要针对学生中形成的崇尚享乐和浪费、盲目攀比和崇拜、沉迷追星和名牌、作业抄袭和作弊等不良风气和观念,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深刻、立意新颖的各种活动,从中释放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自我认知、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人际交往能力,使他们从小就具有抵抗腐败的免疫力。
教师层面,以“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开展教育活动。主要针对教师中存在的政治、法制观念淡化和消极应对教学工作等问题,如歧视和体罚学生、私自接受家长馈赠和宴请、暗箱操作各类评先评优、沉迷于“有偿补课”和第二职业等现象,通过学习和活动,增强教师廉洁从教责任意识,做到爱岗敬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淡薄名利,做让人民满意的合格教师。
校级领导(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层面,以“勤政廉洁,规范办学”为主题开展教育活动。针对队伍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贪污受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通过制度建设和教育活动,增强学校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尊廉崇洁意识。
二、活动要求
根据校园廉洁文化工作计划,通过有效载体,每学年开展1至2个活动,以点带面,逐年建立起具有可操作性的、延续性的、有特色的廉洁文化教育体系,从而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切不可将活动流于形式,采取笼统式教育,缺乏针对性,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三、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各校按照要求,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组织机构建设,全面动员,积极部署,制定本学年廉洁教育活动的方案和计划。
2.选题预报阶段:各校根据廉洁教育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结合本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工作特色,有针对性对校园廉洁文化开展进行调查研究、科学比较和分析论证,选好有实效、有内涵的课题和载体,大胆创新,打造校园特色。活动方案必须明确主题、目的、内容、实施步骤、人员及其分工等内容。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需确定1个预报项目,在10月底将《2017学年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优秀项目预报表》(附件1)通过教育OA上报到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李光同志处,联系电话:81717025。
3.审核立项阶段:市教育局根据要求,组织评委和项目负责人对预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最终确定项目的主题及方案。通过初审的项目,同时可以向市教育局教科所申报立项,参与县、市级课题研究。
4.策划实施阶段:各校对立项通过的项目,结合具体的廉洁教育内容组织实施,并在2018年6月30日前结束。期间市教育局将不定时进行动态督查,督查结果作为项目评比的重要依据。
5.总结验收阶段:各校要对项目的实施及成效作总结,于2018年6月底之前,上交《2017学年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优秀项目总结申报表》以及相关活动证明材料,提早完成的,可随时上报。
6.评比表彰阶段:市教育局将采取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并听取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对各校廉洁文化建设项目进行评比验收,同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若干名,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