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2017〕90号
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门镇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
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及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9·25”火灾事故教训,综合整治家具行业火灾隐患,根据《玉环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玉环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委办〔2017〕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影响我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消防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两年区域性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清底数”行动,进一步摸清我镇家具行业企业底数,从2017年10月开始至2018年3月底,全面开展家具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培训、大整治行动。对已整改到位的家具企业实行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对新排摸的家具企业实行全面隐患排查,严格隐患治理。通过改造提升一批企业、整治规范一批企业、淘汰关停一批企业,进一步解决严重影响家具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2018年3月底前,实现规上家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100%、电动车公用充电桩建设全覆盖;规下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100%;家具企业智慧式用电系统安装100% ;家具企业火灾隐患基本整治完毕,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村、园区管委会也要根据辖区家具企业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家具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下旬)
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治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治标准。利用多种载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
1. 全面排查隐患。结合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清底数”行动,充分发挥村居、工作片等基层组织和网格员的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对全市家具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全面排查辖区家具企业消防安全状况,按照隐患程度登记造册
2.落实整治责任。各村、园区管委会与辖区家具企业,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承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位、不留死角的全方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3.依法集中整治。各村、园区管委会和镇安监所要在前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沙门镇家具行业整治标准》(见附件2),对一般火灾隐患要限期销号,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停业整顿。各部门要加强执法联动、信息互通,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供电、消防等单位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要全面推进规上家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规下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扭转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状,借助专家的力量,来全面排查指导隐患整改。要在家具企业积极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系统,全面排查企业用电安全隐患,严防因电导致的火灾事故。
4.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并指导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行业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推进改造提升。坚持治本治根抓转型,强势推进老旧工业点改造提升,坚决打破阻碍发展的坛坛罐罐,通过建园、集聚和培育多管齐下,加快推进企业园区化改造和职工宿舍楼建设,彻底告别“前店后厂”、“三合一”的落后产业模式,深层次解决消防安全隐患“土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3月)
各村、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各村、园区管委会要于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辖区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治,并对照《沙门镇家具行业整治标准》,对企业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初步验收,上报《沙门镇家具行业企业整治及初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镇铁拳办将在各村、园区管委会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验收工作。
五、职责分工
各村和职能部门按“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工落实的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
镇安监所牵头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发挥综合监管作用、督促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镇工办负责落实技术改造措施,指导督促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派出所、消防队负责指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标准落实隐患整改和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国土负责指导依法查处违法占地现象,及时监控新搭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查处和抄告有关职能部门。
城建、规划负责指导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违法租赁的行为;指导实施市政消防管网、消防通道、城乡布局等技术改造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指导督促组织实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市场监管负责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家具企业和相关违法违规现象;负责指导对家具企业特种设备、特种行业开展监测、监督工作。
供电所负责指导用电设备等升级改造工作,对存在违法建筑和隐患严重家具企业,依法实施停电。
相关各村、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各自辖区家具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完成督改工作,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联系各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相关村、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园区管委会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迅速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排查治理家具企业火灾隐患。
(二)积极配合,集中整治。
相关村、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的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在隐患整治过程中,相关各村、园区管委会要主动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监管作用,积极开展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要按照边摸底、边整治的原则,摸底一个、登记一个、检查一个、整治一个。要建立清单、分类处理,对轻微隐患,要现场即时督促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隐患,要实行铁腕整治,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按期整治完成。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
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家具行业企业火灾隐患的情况,对整改进展情况随时跟踪曝光,并做好企业的教育引导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同时,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并按时上报。集中整治阶段,从2017年11月份开始,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隐患整治工作月报表(附件6)报镇安监所。
(四)强化落实,确保实效。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镇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开展不定期的暗查暗访工作,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附件:1.全镇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沙门镇家具行业整治标准
3.沙门镇家具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沙门镇家具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5.沙门镇家具行业企业整治及初验收情况汇总表
6.沙门镇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月报表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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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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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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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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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镇家具行业企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兰美
副组长:吕利伟 陈文军 冯仁文
成 员:陈张德 林 章 陈 亚 干 波 余思美
叶开利 吴金贵 袁苏东 滕 晖 董海鹏
蒋佑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
附件2:
沙门镇家具行业整治标准
一、企业建筑合法。家具生产行业用于生产﹑仓库﹑办公、住宿的建筑,需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通过消防部门建筑设计审核(设计备案)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1998年9月1日以前建成的厂房,可以不办理消防审核验收程序,但其建筑情况应符合当时建筑规范要求并提供市土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
二、企业建筑耐火等级。家具生产行业的所有建筑物及建筑构件需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达到相应耐火等级,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规定确定的检测合格的材料。
三、建筑物防火分区达到要求。家具行业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设立防火分区,不得随意破坏、扩大、变更防火分区。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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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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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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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允许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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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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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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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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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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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半地下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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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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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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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不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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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8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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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4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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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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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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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一、二级与三级厂房(仓库)之间不应小于12m,三级与三级之间不应小于14m;防火间距不足的应在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采用防火墙。
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家具厂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家具厂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选用4kg及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按每50㎡不少于一具进行配置,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公共部位;应配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严禁“三合一”厂房﹑仓库。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五、设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企业内部应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家具企业内严禁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仓库的家具企业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场边设置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地,回车场地面积不小于12m×12m。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两个相邻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厂房安全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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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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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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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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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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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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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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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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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
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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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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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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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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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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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表的规定计算。当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楼梯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1m。
厂房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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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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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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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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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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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指标(m/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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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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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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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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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32m的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室外楼梯2m范围内不得开设门窗孔洞,楼梯净宽不小于0.9m,扶手高度不小于1.1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行为。
七、明敷的电气线路应套用阻燃或金属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不合格和破损的开关、电线、灯头、插座等电气产品,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电气线路应安装匹配的空气开关。
八、厂房及仓库周边严禁随意搭建临时厂房(仓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九、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家具生产行业企业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部位﹑特种工种需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防火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厂区内动用明火管理审批制度,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保养管理制度,火灾隐患公布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灭火疏散预案,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定消防宣传责任人,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灭火疏散演练,组织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收看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企业内部建立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牌,建立专项消防安全公告公示栏,公布企业内部消防安全有关事项。
十一、积极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涉及有消防控制室的企业,消控室值班人员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值班,每组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建议每个企业配备六名取得上岗证的值班人员,可以实行轮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