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各部门站所、各村居:
《清港镇农贸市场、临时疏导点等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清港镇农贸市场、临时疏导点等领域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防风险,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玉环市农贸市场、临时疏导点等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便函〔2018〕3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精诚合作”的原则,彻底排查和消除全镇农贸市场和临时疏导点的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镇农贸市场熟食制品经营达到规范要求,实现标准化监管;全镇农贸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如部分畜禽产品检验检疫缺失问题);临时疏导点达到证照合法、制度齐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要求;助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取得成功,按期完成摘牌。
三、整治重点和步骤方法
(一)整治重点。
经过调查和前期排摸,确定本次整治的重点品种:熟食制品和畜禽产品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品种。工作的重点:熟食制品经营规范以及临时疏导点的经营规范工作。
(二)步骤方法。
根据农贸市场、临时疏导点食品安全状况和特点,整治行动可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5月18日—6月7日)。积极动员、配强人员、制定方案、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2.排查摸底阶段(6月8日—6月15日)。由镇文教办牵头,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全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排摸熟食制品销售和加工情况,要求一一拍照留底;由镇文教办牵头,清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配合,对我镇临时疏导点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排摸临时疏导点经营者、经营品种和证照情况。
3.整治规范阶段(6月16日—7月31日)。根据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在7月10日前完成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7月31日前完成熟食制品加工场所和临时疏导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4.预验收阶段(7月31日—8月15日)。由镇文教办、市场监管所、综合向市综治办报告整改情况,并申请预验收。市综治办对全镇农贸市场和临时疏导点进行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导整改。
5.申请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15日)。经市综治办预验收后,向台州市综治办和台州市级部门申请检查验收。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台州市级部门沟通联系,确定申报整治摘牌验收时间。各责任部门要积极准备,做好台帐,迎接台州市级部门考核验收。
四、职责分工